中評社香港5月28日電/《明報》今天發表題為“陽光政策防以權謀私 利益申報減腐敗憂慮”的社論,指出陳水扁總統女婿趙建銘涉及內幕交易被扣查案,不斷有新發展,台灣“第一家庭”的聲望受到前所未有的打擊。陳水扁以清廉形象上台就任總統,但如今連串腐敗醜聞,令他的政治生命陷入危急存亡境地。今次台灣駙馬醜聞帶給我們一個啟示﹕權力使人腐化,在邁向民主的同時,完善的法治和輿論監督必不可少。我們認為,香港的政制正逐步走向開放,為防患未然,港府有需要檢討現時公職人員的利益申報制度,減少以權謀私的疑慮。
趙建銘由一個“正直上進”的青年,到今天身陷囹圄,在金權政治泥淖中不能自拔,其實是一個以權變錢的過程。台北地檢處的調查發現,自從成為“駙馬爺”後,趙建銘以一個執業不久的骨科醫生,一次信用卡購物的消費額竟達100萬港元﹔他的父親在全無金融背景下,成為多間金融公司的顧問,每月收取約8萬港元的報酬。成為“第一家庭”的一員,趙建銘靠攏權力核心,令他與政治投獻結下孽緣,涉及賣官索賄、貪污舞弊等指控,反映台灣雖建設了民主政治制度,但若法治和輿論監督不足,權力腐敗依然會發生。
社論表示,香港的廉政建設一向居於世界前列,成立廉署後,政府官員貪污瀆職的情大大減少,現行的《防止賄賂條例》不但將政府人員的財富收入與官職不相稱列為刑事罪行,連他們的親屬收受商人及私交好友的利益亦有明確規定,加上相對公開透明的輿論環境,成為懸在公職人員頭上的兩把“廉政寶劍”──任何政府人員,無論職位高低,一旦在利益申報方面出問題,必將引火焚身,立法會前議員程介南以權謀私案,以及幾名前高官如陳裘大等的貪污瀆職案,說明本港的廉政和反貪工作十分成功,類似台灣駙馬醜聞的事件難以發生。
社論認為,雖然本港對於防止在職公職人員貪污瀆職已取得一定成效,但隨政治制度變化,特別是官民流轉的現象增多,當局值得審視現時的利益申報制度,以配合當前環境,防止以權變錢的情出現。過去幾年,不少高官退休後不久就加入財團,部分退休高官為財團工作後又再加入政府,再度離開政府後可能重新為財團服務,加上港府正廣招民間有能之士進入高官團隊,並考慮設立政務助理,開放首長級官員職位,政治“旋轉門”將會加速輪轉,實有需要訂立一套更透明、更清晰的利益申報制度,避免產生官商勾結的可能。
現時的利益申報制度,大致沿用港英年代做法,退休或離職的高官,在加入財團工作前都要審批。可是,現行的“過冷河”制度存在一些不足,舉例說,雖然官員退休後,一般不會出任與在職時工作有關的職務,例如負責地政房屋的官員鮮有獲批為地產商工作,但本港的財團業務範圍日廣,不少地產發展商同時兼營電訊、運輸及零售等行業,單憑退休高官在財團內的工作性質,難以完全消除市民瓜田李下的聯想,擔心高官以今日的權力,謀取退休或離開政府後的利益。近年來,不少爭議蒙上“官商勾結”的陰影,部分原因,正肇於這種“延後利益”(delayed interest)的憂慮。
社論認為,港府有需要研究一套更透明的利益申報制度,向公眾公布更多資料,才可減少以權變錢的憂慮和可能。一位美國法官曾說﹕“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以更透明和公開的態度,處理公職人員的財富申報,把問題置於陽光下,其實是釋除公眾疑慮的最好方法。現時美國的《政府道德法》和歐洲地區實行的資訊公開法例,對官員和議員申報財富和收入都有較高要求,在傳媒和政黨政治監督壓力下,即使官商流動旋轉如美國,亦較難出現以權謀私等不法現象,這些提高利益申報透明度的做法,值得港府詳細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