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將修改法令 允女人繼承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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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3 19:57:37
中評社香港6月3日電/丹麥國會周五一致通過,將修改皇位繼承法,允許皇儲的頭一胎出生的孩子,無論男女,皆可繼承丹麥皇位。
不過這項法令暫時未能實行,必須待在4年內舉行大選選出新一屆國會並由該屆國會通過後,交由全民公投,才能正式生效。而且,至少40%的合格選民將支持這項修改。
在目前丹麥的法令下,如果皇儲的頭一胎是個女兒,將無權繼承皇位,而必須由第一個男兒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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