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朔:口喊愛台的上流人,高級蛀蟲而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17 09:55:22  


  中評社香港7月17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發表政論家南方朔的文章說,人根據身分地位而分,有些人在上流,而像我輩小人物,當然只能算下流囉。 

  但在下流又如何?只要我們活得正派用功,一輩子不偷不搶不騙,我們還是可以挺著脊骨說:“我們是上流的下流人!” 

  可是今天的台灣卻真是變了,而變得最多的即是大家都拚了命的“力爭上流”,於是“上流社會”、“上流人士”、“貴婦”、“上流美”、“新富”、“新貴”、“上流品味”等都儼然成了最當令的口頭禪。 

  文章說,一個大家都“力爭上流”的社會,當然沒甚麼不好,但得要看怎麼去定義“上流”這兩個字。如果有了身分即把頭抬得後仰四十五度;如果有錢沒事幹就忙著搞禮券、買珠寶、比豪宅;如果上流即意謂著享有高高在上的種種超法律特權,這種上流不要也罷,因為充其量,這種人只不過是“下流的上流人”而已。 

  由上流下流的問題,就必須提到美國最古老的上流社會讀書會“週一文藝閒話”(Causeries du Lnndi)了。它在一八八○年由美國開國元勳之一的漢米蘭頓(Alexander Hamilton.1758-1804)的孫女所創,活動至今未斷,只整整一百二十六年。這個讀書會全由上流社會出身的職業婦女組成,一方面要藉此讓每個人開拓出不一樣的人生,另方面則是要藉此形成一個人際網絡,對紐約的文化藝術做出貢獻。它去年一二五歲,成了美國藝文大新聞。 

  而類似於“週一文藝閒話”這樣的社團,其實並非例外。而這和十九世紀英美社會對上流所做的定義有著密切的關係。前賓夕凡尼亞大學教授巴澤爾(E.Digby Baltzell)在《新教當權派》一書裡指出,古代西方的上流社會基本上有兩種極端,一是法國大革命前的“舊政權”時代之“上流人”(ancienn`e nobless`e)。這些上流人講究奢侈華麗、生活享受,以及喬張喬致,非常假仙。這種上流是社會的負擔,因而讓人痛恨。這也是法國大革命時,會殺這種人的原因。

  而英國的上流社會則不然,它強調身分愈高,責任和榜樣性也就愈大,於是遂有了“上流責任”(nobless`e oblige)這樣的概念與價值,後來被簡稱為“上流性”(Nobility)。它的意思是指,要做上流人,就必須在勇氣、道德、能力、文化等方面證明自己的上流性,英美上流社會的子弟會去搶著念聖赫斯軍校和西點軍校,軍校位階高過大學;戰爭時會走上第一線,沒戰死就是未來的棟樑,沒有我們這裡的“別人的子孫死不完”這一套。上流人講究榮譽與道德,講究要當普通人榜樣。上流婦女會聚在一起讀書,而不是搞成一堆三姑六婆,也就不足訝異了。因而他們才敢說:“美國是我們的!” 

  因此,當今社會大家都在“力爭上流”,先要搞清楚上流是甚麼。名牌、豪宅、官銜、特權絕非上流。上流人講究的不是從社會得到多少,而要問為社會付出多少。否則所謂上流人只不過是口喊愛台灣的高級蛀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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