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9日電/台灣的“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昨日表示,“國安報告”具“法律約束力”,引起藍綠立委一同抨擊。“國安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邱義仁當時口誤,誤將“法定約束力”說成“法律約束力”。
“國安會”說,依相關法例規定,“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召開“國家安全會議”所作之決議,經“總統”核定,行政部門有責任依此擬訂具體政策落實,此為“法定約束力”之意義。
針對邱義仁昨日的談話,“國安會”說,邱義仁召開記者會中所提“國安報告”具“法定約束力”部分,當時口誤為“法律約束力”,因此發出新聞稿做出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