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發表署名獨立評論文章說,有人說,陳水扁即使跌倒,爬起來的時候,也會順便撿幾個硬幣帶走。
果然沒錯!陳水扁為“國務機要費”報假帳疑案滅火,接見立委之際,竟然頗引以為傲地表示,趙建銘捲入台開案,未來會成為台灣的歷史資產,因為,這樁個案確立了“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的原則。
文章說,可以想見,狗腿立委當時一定是點頭如搗蒜,連呼“陳水扁英明”。若非如此,這批立委後來也不會轉述陳水扁講話,還呼籲社會大眾要“正面”看待台開案,“肯定”趙建銘的“歷史地位”。
陳水扁說,“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不禁讓人想到“我的令堂貴庚八十歲”之類的笑話。社會、媒體稱趙建銘為“駙馬爺”,以前是尊稱,現在則是戲謔。其實,民主時代哪有啥“駙馬爺”?哪需要強調“與民同罪”?
文章指出,李登輝當“總統”,兩個女婿都自認是“一介平民”。李的女兒、女婿,一無隨扈,二無“阿卿嫂”當管家。他們“與民同樣”,待人接物低調到完全沒有新聞價值。社會、媒體當然也以平民看待。
沒想到,半個“強人”的李登輝,給“第一家庭”樹立了民主典範,反倒是自稱“民主進步”的平民“總統”,卻反而搞封建復辟。陳水扁的“第一家庭”,從衣食住行,到言談舉止,處處有如“皇族”。民主時代,猶有皇族心態,也難怪會“王子犯法”。這時再“與民同罪”,只是更加暴露自己的“封建思想”罷了。
說什麼“王子犯法,與民同罪”,老子是王,老子的女婿是王子,你們是平民,如今,“王子”犯法,竟然和你們平民同樣判罪,真是皇恩浩蕩,稀貴之至,當然要列為“台灣的歷史資產”。
文章說,趙建銘入監時,“回首望青天”那一幕,確實讓人民感到驕傲。因為,這代表台灣已經走入“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的法治時代。台開案也絕對會成為台灣的歷史資產。
但是,旁人如此詮釋,是“正面思考”,具有“歷史深度”;陳水扁這樣講,則是“恬不知恥”。“皇親國戚”吃銅吃鐵,東窗事發,受法律制裁,本是天經地義之事,難道人民還要感謝陳水扁“為國捐婿”?更何況,王子犯法是否真正“與民同罪”,還真是“天曉得”哩!
電視機前的觀眾,眼見看守所管理員幫“駙馬”撐傘、台大醫院警衛幫駙馬擋媒體,再看到法院的法警變成圍事的黑衣人,幫“駙馬”開道,甚至把媒體工作人員拖進法院,拳打腳踢。此情此景,誰還相信“與民同罪”這些屁話?
以前,許水德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些年來,陳水扁的司法改革,則把法院從“國民黨開的店”,變成自己豢養的鷹犬,難道說,這就是“民主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