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7日電/台灣民生報今日發表社評說,當“倒扁”儼然有七成以上的民意支持度,且已經成為一種流行和時尚之際;另一方面,政客出賣台灣利益的舉動似也正在加快速度。而高速公路ETC案的後續發展,因為已經不是媒體注目的中心,更可能被暗渡陳倉。
社評說,表面上,BOT是號稱政府不用出錢,讓民間出資興建,營運數十年後再移轉給政府,政府等於坐享其成。但其實,官員和公權力在鑑價、招標、評審委員,以及貸款、補助、合約上,有太多角色混亂及球員兼裁判的灰色地帶,讓公共工程變得“秀色可餐”,非常容易上下其手。可以說,台灣已經幾乎到了凡大型BOT必有弊案的地步。
社會無法理解的是,在高鐵和高捷連年爆出弊案,輿論大譁之際,民進黨政府卻用“立法院”刪掉中華電信的ETC建置預算作為藉口,悍然直接把“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轉成BOT案,火速進行招標。
社評認為,即使政府硬要收過路費,也應該涓滴歸公,卻居然用BOT的方式,把二十年的收費權出讓給財團。雖說財團還是要跟政府拆帳,但在高速公路上強制收費的收費權卻要給財團擁有,而且財團將擁有全台所有汽車和所有人鉅細靡遺的個人資料和行車紀錄。而政府其他的電子收費系統,也將被迫跟遠通電收規格統一,利益更是難以估計。
現在法院判決招標過程違反程序正義和公益,所以遠通電收的ETC違法,必須停止運作。但是“行政院”的態度卻居然是:即使違法也要繼續營運下去。而遠通電收則是用把股權捐給政府的方式,迫使社會接受遠通電收繼續營運,好接收往後廿年幕後的龐大收益。
這長期收益估計可以達到數千億元以上,比較起來,即使遠通號稱至今花了十八億或卅億,都實在是本輕利厚的絕好生意。
社評認為,“行政院”會不會繼續使用這套系統,其實就是檢驗這個政府是不是繼續利益輸送給財團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