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7日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葉宜津今天表示,台“立法院”上會期已處理過一次罷免陳水扁案,當時未獲立法院通過,黨團認為沒必要在“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後再提一次,也絕不可能支持或主動提出罷免陳水扁案。
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今天表示,民進黨可在立法院開議後提出罷免陳水扁案,交由人民公投陳水扁是否下台,這也是合乎“憲政”手段的方法。
根據台灣的法規,“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後提出,並經台灣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據報道,被自家人批評“倒施”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表示,“當家不鬧事”,只要施明德的活動能自我克制,最好懸崖勒馬、適可而止,他不會在施明德靜坐前再發起反制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