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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探索兩岸“三通”的有效途徑與方式,將福建建成對台通航的主要基地和重要通道 |
中評社香港5月17日電/海峽經濟區是在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基礎上提出的一個內涵更爲豐富的戰略構想。它以福建和台灣作爲整個經濟區的核心主體,主要特點是將台灣納入了海峽地區協調發展的范疇。在戰略模式選擇上,台灣地區的台北、高雄,可以與福建沿海的福州、厦門、泉州三個中心城市構成一個“大都市帶”,形成經濟區的核心,通過其輻射力逐級向周邊城市擴散,遞次形成核心商圈、次級經濟圈等獨特的海峽經濟區輻射發展模式。
中國經濟週刊刊登文章指出,構建海峽經濟區必須建立健全區域合作的各項機制,强化制度建設的規範性、强制性和漸進性,根據客觀情况,分階段逐步推進。
海峽經濟區可分“三步走”
文章稱,由於區域經濟發展的漸進性,尤其是台灣情况的特殊性,海峽經濟區的構建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兩岸各方面合作交流的經驗和基礎上,在一個中國、市場主導、優勢互補、開放自主原則指導下,遵循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通過建立健全各項運行機制,不斷加强兩地的要素流動、資源共享、政策協調、制度銜接和服務貫通,來逐步推進經濟一體化進程,最終構建起市場高度開放、制度建設完善、産業結構互補、信息資源共享、基礎設施完備的區域經濟共同體。
具體來說,從近期目標來看,是在“試點直航”和“金馬直航”的基礎上,以直接“三通”爲突破口,爭取使福建成爲台灣與大陸通商的先行區。在此基礎上,大陸黨政有關部門、社團和社會各界通力合作,通過與台灣談判形成兩地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政策協議和制度安排,實現海峽區域內更緊密的經濟聯繫。
中期目標是建立區域協調機構,協調區域政策,完善日常合作機制,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行政成本、制度成本;拓寬區域內經濟合作的範圍和領域,實現全面、直接、雙向的經濟交流;建立自由貿易區,促進商品與服務貿易、人員交往和資金、技術等生産要素的合理流動。
遠期目標則是建立共同市場,形成緊密相關、高度依存、共生共榮的“經濟共同體”,提昇區域市場的綜合競爭力,爲社會、政治的整合乃至中國的統一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
六種機制保障運作
文章表示,不斷推進海峽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需要有相應的動力和激勵機制持續地發生作用,也必須在分立的行政主體之間制定具有約束力的共同政策和制度規範。
動力機制强調的是市場本身的力量。在此過程中,最重要的是要通過一些明確的制度、協議條款,維護市場正常秩序,使市場競爭主體的努力得到相應的回報,幷保證他們的既得利益受到公平的保護。
激勵機制强調的則是地方政府、行政官員在推進區域一體化進程中的動力與積極性。這需要制定、改革有關的人事制度、政績評價體系、財稅制度等,激勵行政官員去推動海峽經濟區一體化進程的發展。
約束機制方面,可以借鑒歐盟一體化的經驗,遵循公平、協同、共贏的原則,制定反映各方共同願望的制度、規則。其主要內容應包括:區域生産力佈局原則和區域産業發展準則;確定市場准入、行業開放、要素流動等事項的領域、範圍和進展時間表;在引資、貿易、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營造無特別差异的政策環境;建立協調裁决制度等。合作內容可以逐步擴展,但是一旦制定成規則,就必須具有絕對的約束力,對違背規則者要有相應的懲罰內容。
要推動海峽經濟區正常運轉,還必須建立區域內共同事務管理機制,以協調各方利益,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鑒於海峽地區的實際情况,區域管理組織可以採取委員會制,即區域管理協調委員會,由中央有關部門牽頭協調,海峽西岸各城市和台灣共同組成,採取席位制,對區域共同事務平等協商、集中决策,但是不干涉各方內部事務。根據實際需要,還可以設立各種專業的職能管理機構,在授權下負責制定具體行業、領域的合作規則、協議等。區域管理委員會下可設常務性辦公機構,負責各項制度、協議的執行和監督,以及處理具體日常性事務。
此外,還可以通過建立官方、民間組織的對話交流機制,如領導定期會議制度、各類論壇等,促進區域交流合作;建立區域利益共享與補償機制,如政府對初級産品價格進行市場調節,不同分工的行業組織通過協商分配利潤,優勢産業産生的稅收向弱勢産業地區合理轉移補償等,讓區域內所有的地區都能够共享合作的收益,保障區域經濟合作的有效運作。
當前要做的四項工作
文章認爲,海峽經濟區從戰略性構想到可行性運作,必須要從當前的主要工作需要出發,系統地推進,具體應該注意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首先,加快海峽西岸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實現海峽兩岸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
交通、港口、通訊等基礎設施的對接是推進區域一體化的重要基礎。由於政治因素的影響,海峽西岸各城市與台灣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利用、對接相互獨立,甚至是由於人爲原因被故意割裂,這不僅造成了兩岸現有資源與設施的空置與浪費,使兩岸物流整合和旅遊全面合作受到制約,也極大影響了地區間生産要素的自由流動,提高了區域內的交易成本。
目前比較現實的做法,就是在對台通航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努力探索實現兩岸全面直接“三通”的有效途徑與方式,力爭將福建建成對台通航的主要基地和重要通道:利用“金馬直航”先行的優勢,重點開拓對台旅遊通道,逐步打開全面直接“三通”的缺口;按照《台灣海峽兩岸間航運管理辦法》,開展對金(門)、馬(祖)、澎(湖)的貨運直航,爭取由大陸貨物加工轉出口發展到進入島內市場;在兩岸“包機直航”獲得成功的基礎上,促進“包機直航”節日化、常態化和兩岸貨運便捷化,减少廠商貨物的運輸成本與時間;利用“試點直航”的政策,不斷擴大直航口岸的功能與範圍。隨著海峽經濟區一體化趨勢的不斷深入發展,逐步協調兩岸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最終實現兩岸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和全面對接。
其次,加强海峽兩岸的科技合作與創新,提高區域核心競爭力。
構建區域內部長期、穩定、全面、密切的科技合作與交流關係,事關海峽經濟區未來的競爭力和在全國區域經濟中的地位,是必須考慮的問題。爲此可以採取以下做法:建立技術供求信息交流平台,如舉辦海峽科技論壇、海峽兩岸科技項目交流會,建立科技合作網站等,爲科技界、企業界提供深化合作的專業平台;促進民間科技合作與交流向更高領域和更深層次發展,如共同建立研發機構等;靈活引進人才,吸引台灣科技工作者來大陸工作,實現技術成果的共享與開發;大力發展科技風險投資基金,爲科技合作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提供金融支持;建立閩台科技合作園區和高新技術産業園區,吸引台灣科技投資;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推動建立區域科技共同標準等。
第三,充分發揮民營經濟的力量
台灣經濟的發展來自民營經濟,而作爲海峽西岸經濟區主體的福建省,四成以上的工業總産值、六成以上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也是由民營經濟創造的,非公經濟實現的GDP佔全省GDP近50%。可見,兩岸民營經濟都有著相當雄厚的實力。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資本的“趨利”本性,兩岸民營經濟都有爲追逐利潤最大化而尋找投資機會的內在要求:台灣民營企業的數量佔台灣企業總數的98%以上,但島內空間相對狹小,需要嚮往擴張尋找投資機會;閩商雖然數量較多,但多爲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不强,迫切需要進行制度創新,促進家族資本與社會資本的融合,增强開放性。
民營資本的直接合作,尤其是組建跨行政區域的、兩岸民間資本相互參股的股份制集團公司,可以有效打破區域封閉格局,同時這也是優化資源配置,增强綜合競爭力的最有效方式和最好組織形式。
第四,文化交流帶動文化産業發展
文化是海峽經濟區建設的“根”和“魂”,同時也是區域發展的新增長點。台灣的文化産業發展較早,其在出版發行、版權服務、影視、網絡信息、休閑娛樂以及文化中介服務等方面都具有明顯的優勢,而海峽西岸有著深厚的文化底蘊,如閩南文化、媽祖文化、客家文化等。加快建設一批對台胞有吸引力的文化交流項目,吸引台灣文化産業在西岸地區投資,有利於充分挖掘共同的文化底蘊,打造富有海峽特色的文化品牌,加快文化産業乃至整個區域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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