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迺強:落實行政長官普選要考慮的問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8-29 11:57:21  


實劉迺強:行雙普選之前,香港一定要落實一系列措施,保證中央政府的地位得到鞏固,而不被削弱。
  中評社香港8月30日電/全國政協委員、時事評論員劉迺強在即將出版的9月號《中國評論》撰文,談香港落實行政長官普選的問題。

  文章指出,去年九月,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改組策略發展委員會,屬下的管治及政制發展小組開始就香港政制的發展做廣泛討論。在當前香港的政治氣氛之下,這個小組的主要作用是尋求共識,政治性遠大於學術性,但是我們仍不能不面對一些根本問題。

  文章認爲,如何體現「一國」的問題,不可能不面對。反對派批評《基本法》的政制設計「處處設防」,但從回歸以來的實踐證明,問題是出於「設防」不夠。「設防」的需要,可從兩個角度看。一是香港內部國家認同淡薄。二是香港高度國際化。經過有外國勢力支援和唱和的反對派擾攘了九年,香港內部撕裂,社會不安、政府難以有效施政,更加證實了「設防」的必要性。

  如何體現特別行政區直屬中央?文章認爲,實行雙普選之前,香港一定要落實一系列措施,保證中央政府的地位得到鞏固,而不被削弱。這應該是「路線圖」的一部份,其中眾所周知的,就是一定要制訂《國家安全法》。一個不顧國家安全的地方政權,不配實行普選。

  至於制度的設計,香港市民一定要清楚明白,我們設計的是一個地方政制,西方國家政制模式只能作為參考,並加以調改,以適合「一國兩制」的政治現實,而不能以此作為藍圖,照搬硬套。在單一制底下,地方政制和國家政制具體上應有什麼分別,是值得中央和特區政府委托專家學者作專題研究的。

  如何體現中央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實質任命,以及行政長官同時對中央和特區負責。中英聯合聯絡小組談判中,曾就中央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實質任命作過爭論。文章認爲,中央手上的否決權,只可能備而不用,要通過其他方法去體現其實質任命權。

  根據《基本法》規定,選舉委員會的設計起碼要「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並且要「有廣泛代表性」,如何構成、如何提名。這些考慮,都應該作深入的、理性的討論,以及廣泛的諮詢,而不能只政治正確地咬住「民主」二字而夸夸其談的。

  文章還指出,香港內部國家認同淡薄、高度國際化,美英干預嚴重,這一矛盾很可能在可見的將來都難以完滿解決,特首普選因而有可能遙遙無期。但是我們也毋須太悲觀。如果我們對中國整體的前景有信心,時間一定有利於香港市民對國家認同的提高,並且不利外國勢力的干擾。歷史的短期反覆,隨機性甚強,完全是個人的問題。一個識大體、顧大局,而又有政績、得人心的特首,很可能在其兩任十年之內,就把局面扭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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