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9日電/香港特首曾蔭權上周一表示香港早已不奉行“積極不干預”政策,香港商界和政界紛感到愕然及驚訝,擔心港府經濟政策會作大改變;曾蔭權昨特別發表署名文章,以題為“大市場,小政府 —— 我們恪守的經濟原則”,澄清港府一直沒有背離自由市場經濟哲學,但因應市場全球化的變化,必須採取主動,研究如何“結合政府與市場力量”,以締造最能支持經濟發展的環境;以下是其文章全文內容:
一位記者上星期一問我,十一五經濟高峰會提出的策略性建議是否秉承積極不干預政策。我回答說,“積極不干預政策”是前財政司夏鼎基爵士使用的字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近年喜歡以“大市場、小政府”來形容香港特色的資本主義。
“積極不干預政策”並非一項非黑即白的政策。夏鼎基爵士1980年也提及:“有些人會認為這政策不過是放任主義,說起來好聽一點罷了,有人認為這不過是政府‘甚麼都不管’的態度。
但事實並非如此:積極不干預政策建基於一個觀點,就是在一般情況下,如果政府試圖規劃私營機構的資源分配,以及阻撓市場力量的運行,政府的行動最終都會徒勞無功,而且更會損害經濟增長,對於開放型經濟體系就更加如此。”他說:“我是用‘積極’來形容‘不干預’的……這其實是指:當政府遇到要求作出干預的建議時,不會純粹因為其性質而慣性認為建議不正確……政府會權衡輕重,仔細考慮支持和反對採取干預行動的理據……然後,政府才作出積極的決定,研判利害所在。”盡管,“在絕大部分情況下,我們得出的結論都是不干預比較有利。”
回想夏鼎基爵士出任財政司時,全球的經濟思維深受福利國家與社會主義計劃思想影響,凱恩斯經濟學者主導着許多國家的公共政策辯論,大政府、福利主義、國有化與政府干預廣受認同。
香港七十年代的經濟十分波動。1973年的股災後,本港經濟步入衰退。接着,發生了兩次石油危機,港元1974年起自由浮動,又觸發更強烈反應。在嚴重的通脹下,經濟前景更加不明朗。
夏鼎基爵士認為,香港要應付這些挑戰,必須讓市場力量自己發揮作用。他當時提出“積極不干預政策”,是要抵擋不斷要求政府干預的壓力。
七十年代以來,世界發生了不少的變化。內地的快速經濟改革,東西歐的經濟阻隔結束,全球化年代開始。如今,自由貿易、市場自由化和公開競爭的意識已廣為接受,認為是經濟成功的處方。
在這個發展歷程中,香港有一個共識,就是政府在經濟的基本角色,是為市場提供一個有效運作架構,並在市場運作明顯失調時採取行動。
但隨着香港的經濟發展,經濟需要轉型,政府政策也不能一成不變。例如,政府從八十年代初的金融危機汲取教訓,建立起完善的貨幣與銀行架構;1987年股災後,我們改革了證券市場,為此後20年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奠下穩固基礎;在1997年之後的金融及經濟風暴中,我們進一步開放金融業,開放電訊、資訊科技與廣播市場;最近幾年,我們讓地鐵及領匯上市;去年,我們修改稅制,以利於香港進一步發展成為資產管理中心;現在,我們正研究加強競爭政策架構,並就如何擴闊稅基諮詢公眾。這些都是政府不能不承擔的責任。
還有,政府與政府之間的經貿談判,也不能留給市場處理。我們積極參與關稅及貿易總協定談判、世貿談判,捍衞自由貿易,受到其他貿易夥伴敬重。隨着我們與內地的經濟聯繫發展,我們主動與中央政府商討如何能加強聯繫,並在2003年推出CEPA。政府的角色,責無旁貸。
除了回應市場發展外,我們另一經濟政策是維持小政府原則。今天,我們以公共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來監控政府的規模。這方式已經沿用30多年。夏鼎基爵士在1981年的財政預算案中指出:“香港公營部門的相應體積由1975年的16.2%上升至1980年的21.2%……公營部門決不可以無止境地增佔社會資源……其直接結果,是削弱市場面對急速變化的國際經濟環境的應變能力。”
在這方面,我們現時面對的處境與夏鼎基爵士於1981年所面對的並沒太大分別。
多年來,歷任財政司以不同的詞彙來描述香港的經濟狀況,反映出政府對本港經濟變化和需求的回應。不同的詞彙是需要的,也是重要的,因為這樣能讓市民有效、準確地了解政府政策。
不過,單以一句口號式的用語,不能管窺今日我們經濟政策的全豹。如果你仔細研究香港經濟政策,你會發現過去50多年來的財政司的經濟理念一脈相承之處,在於我們並沒有背離行之有效的自由市場經濟哲學。
事實上,香港一直以來都是自由巿場的典範。過去12年,香港一直獲美國傳統基金會和費沙爾學會(Fraser Institute)評定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系。
1996/97年度,我首次以財政司的身份發表財政預算案時,強調政府對經濟所作的努力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及規管架構,作為發展自由公平巿場的基礎”;“透過奉行小規模政府,以及奉行稅率低、穩定而明確的稅制,鼓勵企業發展”;及“妥善管理公共財政,以滿足巿民對現代化的基礎建設、更完善的居所及健康護理服務,以及更優良的學校和社會福利的要求”。
去年,我作為行政長官發表首份施政報告時,提到主要的經濟策略之一是“在‘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下,鼓勵企業精神和公平競爭”。
香港是高度外向型的經濟體系,這特質迫使我們必須配合全球巿場的力量。《基本法》亦訂明,我們需要維持資本主義的經濟體系,確保貿易和金融服務的巿場自由。然而,我們雖然肯定巿場競爭的重要性,但並不表示政府可以袖手旁觀,處於被動。正如我們在十一五高峰會的討論上找到明顯而廣泛的共識,就是在面對世界和內地的急速變遷,在採納有利巿場的方針的同時,必須採取主動,研究如何結合政府與市場力量,為社會整體提供合適的平台,貫徹“大市場、小政府”的理念,締造最能支持經濟發展的環境。
我深信香港巿民會支持這項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