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日電/對於外界指出,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只能用於巡視、稿賞及接待方面的問題,台“總統府”一名不具名的官員明確表示,陳水扁的職權包括了“外交”,所以當然可用於推動“機密外交工作”。
據中廣新聞報道,根據台“總統府”會計單位在預算書上說明,所謂的“國務機要費”是台灣領導人行使職權的必要費用,為其支配用以支付參訪“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犒賞及獎助、外賓接待及禮品致贈”等所需。
台“總統府”官員指出,雖然未明列機密外交,但陳水扁的職權範圍包括“外交領域”,當然也可用於推動“秘密外交工作”。
針對外界質疑,陳水扁為什麼放棄台“外交部”及“國安局”編列的龐大機密預算不用,卻堅持使用只有四千多萬元新台幣的“國務機要費”進行秘密外交?
台涉外官員則放風稱,台“外交”、“國安”單位的機密預算通常用於計劃性“外交”工作,“國務機要費”有時用於外賓來訪時私下饋贈,此外,像是陳水扁去年出中美洲時,最後卻“意外”訪問阿布扎比見到官方重要人士,為求保密,事先的部署只有府方極少人知情,類似“機密外交”工作相關費用也須由“國務機要費”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