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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盧雯雯 |
中評社北京3月15日電(記者 徐夢溪)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盧雯雯前不久接受中評社專訪,詳細分析了全國人大就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決定的必要性、選舉制度調整的重點及對立法會選舉的影響、全流程資格審查機制的設立、選舉制度改革的流程等內容。
盧雯雯表示,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被證明無法防止部分不愛國、反對共產黨領導,以及勾結外國勢力的人士進入特區政治體制、乃至管治團隊。而這部分人士過往出現一系列行為嚴重影響特區政府施政、損害香港公共利益。因此中央政府決定針對香港政治安全,解決香港本地尚不能形成共識因此無法解決的選舉制度漏洞,以“愛國者治港”為指導原則,修改並完善相關選舉制度。
盧雯雯指出,此次調整將包括兩個重點,第一是重新構建,即調整制度設計、優化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確保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中央認可、對香港負責的行政長官;第二是增加授權,即賦予選舉委員兩項新的職能,包括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賦予選舉委員會權力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有關立法將通過三步走完成改革,其中第一步和第二步是國家層面,第三步是特區本地層面。
盧雯雯表示,作為香港管治的最大持份者,中央政府是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最大責任人。在香港本地遲遲未有就國家安全和選舉制度改革達成共識,彌補制度缺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時,全國人大連續兩年在兩會期間,針對香港國家安全和選舉制度改革做出重要決定的舉措,正體現了作為中央政府作為最大責任人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和擔當。
以下是專訪全文:
中評社:全國人大決定對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改革有哪些必要性?
盧雯雯:香港回歸23年尚沒有完成本地國家安全立法,而全國人大就香港政治制度改革作出的831決定已經將近7年,香港也尚沒有完成政治制度改革,反而因為選舉制度的漏洞而不斷發生社會內耗。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被證明無法防止部分不愛國、反對共產黨領導,以及勾結外國勢力的人士進入特區政治體制、乃至管治團隊。而這部分人士過往出現一系列行為嚴重影響特區政府施政、損害香港公共利益,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也有區議員、立法會議員和選委會委員利用其職位和權力從事一系列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甚至有議員參與“攬炒香港”“35+計劃”,謀劃無差別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癱瘓特區政府。
因此中央政府決定針對香港政治安全,解決香港本地尚不能形成共識因此無法解決的選舉制度漏洞,以“愛國者治港”為指導原則,修改並完善相關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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