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30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日發表評論文章說,南韓現代汽車集團董事長鄭夢九,因涉嫌挪用公司千億韓元資金,向官員行賄,遭到收押。
現代汽車集團去年賣出兩百五十多萬輛汽車,相當於台灣五年的市場規模;產值佔南韓國內生產毛額百分之七,直接僱用人數達六十幾萬。對大企業家的收押行動,南韓檢方謹慎而不手軟;四月間還兩度放他出國,主持海外投資的開工典禮。盡了人事,回來照樣收押。
鄭夢九行賄,包括大選時分別對朝野政黨進貢政治獻金,包括透過白手套收買官員,打通行政關節,並勾銷自身債務。
文章指出,鄭夢九事件跟台灣近來發生的弊案,本質上沒什麼兩樣。但不同的,是處理弊案的態度:南韓檢方並沒有因偵辦財團大老闆可能「動搖國本」,而放他一馬;也不只辦辦底下聽命辦事的人,就心滿意足。
為了爭取不起訴,鄭夢九父子曾表示要捐出價值超過十億美元的股票給慈善機構,以示向社會賠罪。但南韓檢察官並未接受「捐款換免訴」的條件,偵辦行動繼續進行,並宣稱最後的重點是要查出哪些官員受賄瀆職。
文章表示,從台灣看南韓,這次行動值得借鏡的是:一,法治和繁榮不相違背,不要讓政治或經濟的安定變成司法自我設限的藉口。二,將企業和負責人分開,偵辦掏空公司的經營者,同時可以救企業。三,別怕大巨人,偵辦要徹底才能服人,官員受賄比業者行賄更該嚴懲。
就算是另一場比賽吧。台灣近年經濟發展輸給南韓,“國民”所得落後南韓,影藝文化產業輸給南韓,現在,難道連司法偵辦弊案也要落在人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