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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廠商稱內地當局徵取的各項雜費,隨時佔企業總成本近15%,實不勝負荷; 圖為一家港資廠房運作情況。 |
中評社香港5月3日電/廣東省當局今年力促建設和諧社會,當局也要求在珠三角投資的港商為此做出貢獻。
《香港經濟日報》報道,珠三角有港商近期紛紛稱,當局今年起不僅突然從嚴向企業徵收「殘疾保障」等社會福利費用,同時更擬新開徵治安管理等行政雜費;一般相信,當局此舉是要確保有足夠資源,維持社會穩定。但有港商批評,內地當局徵取的各項雜費,隨時佔企業總成本近15%。
根據珠三角業內人士透露,內地向企業徵取的社會福利費用領域非常廣闊;當中除了就業保障、工傷保險及醫療保險外,更有「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名目。但當局過去一般會採取較寬鬆的態度,即企業遇到資金周轉問題,可獲延遲或減免繳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非核心社會福利費用。
東莞港商、香港中小型企業投資交流協進會會長趙志雄指出,東莞等不少地方政府今年起突然向企業嚴徵各項社會福利費,即到期一定要繳納,沒有特別寬限及免收;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為例,企業聘請的員工一定要有1.5%是殘疾人士,否則少聘一人要付近萬元(8,510元人民幣)。
在東莞設立電子產品工廠的港商林文燦亦指出,當局近期加緊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雜費,令企業的成本負擔增加。
至於其他加緊徵收及擬新增的行政雜費,本身在東莞設立玩具廠的趙志雄透露,當地當局近期曾接觸一些港資企業,指公安部門為加強整頓社會治安,因此正計劃開徵特別的「治安管理費」,即企業要按月繳付一定金額,用於增聘巡邏人員及增購治安管理設備;而有關金額待定(近期加緊徵收費用見表)。
港商趙志雄認為,此舉肯定會增加內地港資企業的成本。
有港商分析指出,近期從嚴收取社福及行政費用的地方部門,據稱包括東莞及深圳等;當局之目的似是要確保有足夠的資源,以保障弱勢社群生計、維持治安,配合中央及廣東省「建設和諧社會」的施政目標。
華南農業大學經濟貿易學院教授歐曉明早前接受訪問時亦說,如要維持和諧社會,社會管理成本或會增加,企業要有心理準備受影響。
困擾珠三角港商「雜費」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徵費方式:以東莞為例,企業聘請的工人中要有指定數額是有殘人士,否則少聘一人要付8,510元/年
改善治安
徵費方式:部分地方當局為改善治安,要求企業按月支付一定的金額,聲稱用於增聘保安巡邏員
公共設施
徵費方式:部分地方當局完成街道重鋪等工程後,向工程所在地的企業徵收「工程費」,有企業稱曾被徵高達3萬元
青苗費
徵費方式:內地政府推進環保工作之際,有企業稱,有村鎮當局以植樹及改善環境為名,向企業徵收特別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