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中評社香港5月30日電/看2006年“六一”國際兒童節臨近,又一輪“爲了孩子”的消費熱潮涌動——“兒童消費主義”正如火如荼。近日,媒體的記者走訪了部分兒童消費場所和1到6歲孩子的家長,對學齡前兒童的消費做了一個初步調查。 結果顯示,兒童消費存在三大誤區,孩子月均花銷竟然高達兩千元。層出不窮的各類消費,幾乎要掏空家長們的腰包。
紅網文章說,“再窮不能窮孩子”,這句最能反映家長對待獨生子女的消費態度的話,如今正被衆多的家庭用實際行動不折不扣地踐行著。 特別是在城市里,獨生子女在家庭生活中享受著一種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呵護和寵愛。 “一切爲了孩子”,保證孩子吃最好的,穿最好的,還要受最好的教育……
對此現象,有關人士認爲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說現在人們的經濟水平提高了,孩子少了,這樣平均分配到每個孩子身上的財富就增多,社會財富向孩子傾斜也很正常,祗要每個家庭掌握住度,就無可厚非。 誠然,孩子是家庭的寄託、希望和幸福之所在。“爲了孩子”,該花就花,要花得正當。話雖如此,可是我們常常看到的實際情况却是太多的家長未必就能掌握住那個“度”。
“玩具要買貴的童話要選厚的,特長班一個接一個營養品一盒又一盒”。在富裕家庭的示範作用和商家的營銷攻勢之下,各類家庭不斷提高兒童消費標準,把花在孩子身上的家庭預算的比重擴大,對孩子的要求幾乎百依百順,有求必應,甚至供過於求,形成浪費。以致于圍繞孩子而進行的消費攀比,成了當前最盛行的社會攀比現象之一。
文章指出,“兒童消費主義”雖然說的是圍繞兒童的消費,但是它的主體却不是兒童而是家長,可以說就是家長的一種消費心態。儘管,“兒童消費主義”在某些方面有利於兒童的成長。 但是從“國情”來看,它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被扭曲。其危險在於,孩子可能養成自我中心主義和唯我獨尊的性格,導致孩子日後與他人相處的困難;促使孩子日後過於追求當下欲望的滿足,而缺乏“先苦後甜、滯後享受”的自我約束能力,不願爲那些需要付出較多和較長時期努力的目標而奮鬥……當然,給孩子以優裕的消費環境,本身幷沒有錯。但是,我們即使甩掉了貧窮,也千萬別丟掉了節儉;“爲了孩子”,追求瀟灑消費,也要記得防止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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