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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首宗PAAG索償婦獲賠4萬 要上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5-31 14:20:12  


廣州首次判決PAAG索償勝訴,圖為敗訴的華美美容門診部外觀。
  中評社香港5月31日電/在中港兩地俱鬧得很不快的PAAG(聚丙烯酰胺水凝膠)美容事件出現進展,國內禁用PAAG後的首宗廣州索償案勝訴,雖然受害人獲賠近2萬元及退回近2萬元手術費,但不滿裁決,決定提出上訴。處理跨境法律糾紛的律師表示,曾有多名港人查詢索償,其中4名在深圳接受PAAG注射,相信廣州案件具參考作用,但他坦言PAAG以往不屬禁用,故索償案的勝訴機會不高。 

  香港經濟日報報道,綜合內地傳媒報道,現年36歲的原訴人徐小姐,於去年5月到廣州天河東路的華美醫學整形美容門診,接受注射PAAG隆胸手術,其後胸部出現脹痛、硬塊及發炎,3個月後需往另一間醫院取出PAAG。 
  
  徐小姐因此入稟天河區法院,要求華美退回手術費及賠償8萬元。法院於本月10日裁定,她可獲退回手術費17,020元,以及賠償19,118.9元。由於法院裁定華美只須承擔7成責任,原告亦須承擔3成責任,她就此提出質疑,向中級民法院提出上訴。 

  處理跨境法律糾紛的律師黃江天表示,曾有10多名注射PAAG出事的受害人,於今年初就索償向他諮詢,其中4名是香港人,同樣在深圳接受注射。他指PAAG以往不是禁用,案件勝訴機會不高,即使獲勝的賠償額亦不高,未必能抵銷法院費用,故未有接手處理。 
  
  黃江天認為,大部分PAAG的索償案都是敗訴而回,近日香港披露的PAAG問題,再加上毆打記者事件,以及輿論壓力,才造成有利索償案的政治氣候,相信此案可成為其他案件的參考,但未必會作類似判決。 
  
  他指出,無論來自何處的受害人,都可在行為所在地,即接受注射的地點,向當地的法院入稟,要求提供服務的醫院或美容院作民事賠償。 
  
  至於在港受害的人士,黃江天指他們亦可在本地入稟向美容院索償,若受害人是接受內地醫生注射,則可向醫生執業的地方入稟,只是舉證較難。 
  
  至於深圳的PAAG索償案,現正等候裁決。涉案的富華美容醫院於上周毆打香港記者事件後被查封,昨日正式解封,深圳市新聞辦發言人指出,現已經衞生局領導批准,解除現場證據保存措施,但疑涉違反衞生法規的行為尚在調查,將立案查處。 
  
  深圳警方已召開專門會議處理香港記者被打事件,副院長曹孟君已獲保釋候查,其餘四名職員仍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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