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關係有件很讓人添堵的事,那就是每隔一段時間,美國就要抓幾個“中國間諜”,並且炒得沸沸颺颺。本月初,美國政府和幾家大媒體對抓錯了的“中國間諜”李文和被迫做出賠償,很多人以為美國至少要把這個教訓記住一段時間,然而這些人想錯了。
6月的第二周,美國就一口氣辦了兩起有關“中國間諜”的案子,其中一起的罪名是“偷美國海軍艦艇機密”;16日,美國西部矽谷緊接著也冒出兩名“中國間諜”,他倆“偷”的是美國高科技公司的晶片技術。一位在美國華人憤怒地對本報記者說:美國現在一些人就像得了狂想症,他們就差再抓幾個華人廚師,控告他們在美國偷偷學會了炸薯條。
美國大抓“中國間諜”
據美國《紐約太陽報》19日報道,今年42歲的李蘭(音)和34歲的葛躍飛(音)16日被正式逮捕,其罪名是竊取商業秘密罪和間諜罪。這兩人是受雇於矽谷一家高科技公司的華人工程師,他們的職業和身份在美國華人中非常典型,而他們被控“竊取”的是公司正在研製的一款新型微晶片的設計方案。負責指控李蘭和葛躍飛的美國聯邦檢察官稱,為了研製這一晶片,美國的公司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和人力,而這兩個“間諜”通過竊取行為輕易就獲得了這一技術。兩人還在特拉華州成立了一個名為SICO微系統的公司,想開發和推銷根據偷來的商業秘密而開發的產品。
如果案情只有這些,它顯然是一起平淡無奇的盜竊商業機密案,然而檢察官硬是把它與“中國間諜”挂上了鉤,稱他們從李蘭家的計算機裏發現了一份合同,根據這份合同,他們在特拉華的公司可以從總部設在中國的北京電子發展有限公司得到資本。於是,美國有些評論和分析就開始把這個案子上綱上線到“中國政府千方百計地努力獲取美國矽谷的高科技”。
一些小報更是跟著起鬨,列舉最近的“中國間諜案”:6月7日,被指控“向華裔間諜泄密”的前聯邦調查局(FBI)特工吳丹妮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8日,南加州的麥大志“偷美國海軍艦艇機密”一案擴大,麥大志的妻子李福衡和兒子麥友遭到起訴,麥友還出庭受審;15日,美司法部指控一家“中國政府佔有部分股份的中國公司”企圖從美國新澤西州一家廢金屬公司獲取“麻雀”導彈的零部件。還有些人大談中國的“間諜威脅”,洛杉磯的一名防止商業竊密專家斯蒂文·費克告訴《紐約太陽報》:“‘中國間諜’的竊密行為每一天、每時每刻都在發生,每一家美國公司都處在危險之中。商業間諜行為是美國公司今天遇到的最大危機,美國每年因此遭受的損失高達2500億美元。”
《今日美國報》採訪了FBI和海關官員後稱,中國現在是針對美國開展間諜行為最多的國家,僅僅在過去兩年中,就有25名中國人或華裔美國人由於竊取商業和技術機密而被逮捕,FBI的官員說,“這一數位是空前的”。
美國媒體還稱,FBI認為,美國應尤其重視中國,因為“中國間諜”已成為美國反間諜行動的最大威脅。“至少有3000家中國‘前沿公司’在美從事情報蒐集,特別是蒐集高回報的資訊技術。”FBI還聲稱,僅在美國矽谷,中國間諜的人數每年就以20%到30%的速度急速增長;與此同時,中方還利用間諜竊取的情報建立起“空前強大的軍力”。
與美國官方大抓“中國間諜”相呼應,美國的某些智囊機構也在賣力地炮製“中國間諜威脅論”。美國傳統基金會日前發表了一份報告,列舉了十大窺視美國情報的“間諜國”,其中,中國、俄羅斯、古巴“榮登”三甲。美國國家反間諜行政辦公室也出面聲稱,包括這3個國家在內的10個國家竊取的情報佔美國被竊情報的60%。
“中國間諜案”大多是捕風捉影
儘管美國政府一再抓獲所謂的“中國間諜”,但有些人還嫌政府打擊不夠。斯蒂文·費克稱:“政府並沒有給予‘中國間諜’案足夠的重視,對已經暴露的案件的起訴和追究力度也不夠。這導致大多數間諜案件最後或和解或以輕罪結束。只要看看最初的指控和最終的結果,沒有理由不讓我們感到失望。”費克認為,最新的這起“矽谷中國間諜案”最終可能與2001年新澤西發生的間諜案一樣不了了之。在2001年的案件中,3名華人工程師被指控竊取了美國朗訊公司新研製的一款軟體技術,但3人後來被無罪釋放。
有分析人士指出,費克的說法是不公正的,“中國間諜”之所以能無罪釋放,案子最初的指控與最終的結果之所以反差明顯,不能說明美國政府不努力追查,而恰恰說明當初的指控是多麼荒謬。美國所謂的“中國間諜案”,絕大多數沒有真憑實據,不是捕風捉影,就是以訛傳訛。媒體援引情報官員的話,往往都是匿名。即使有真名實姓,用詞也多是“可能”之類的臆測,經不起推斷和考究。
最新這起“矽谷中國間諜案”的案情透露出來的並不多,但李蘭的律師對於檢察官的指控感到十分意外,他表示,這次指控完全起源於2003年的莫須有事件,從未發生過任何那些指控中所說的事情。
在麥大志“竊取美海軍艦艇機密”一案中,檢察官所說的機密情報大多數後來被證實是公開的資訊,只要上網就能查到,檢察官最後也不得不放棄以“間諜罪”起訴麥大志。吳丹妮案也類似。吳丹妮曾在FBI洛杉磯分局工作,1999年從白領犯罪部借調到反中國情報部,參與調查一起“美籍華人‘J.W.’間諜案”,但案子一直沒朝FBI想要的方向取得進展,沒多久,吳丹妮自己也受到懷疑,被FBI特工盤問﹐2001年被帶薪停職﹐再後來被解雇。2004年,檢方指控吳丹妮把機密資料告訴被調查者“J.W.”,披露FBI的臥底和監聽活動等。但檢方折騰了兩三年,卻一直找不到證據,只得與吳丹妮達成認罪協議,吳丹妮承認犯有泄密的輕罪,只會被判緩刑,並罰款1000美元。吳丹妮的辯護律師當天強調說﹐吳丹妮當初的勇敢舉動﹐是為了避免“一名無辜者遭到錯誤的起訴”,所謂的吳丹妮泄密案“完全是被誇大的”。
當地華人習慣了
對於最近一再發生的“中國間諜案”,當地華人已經懶得理會了。一位華人告訴記者,在經歷了1995年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有關“中國間諜”不實報道以及1999年李文和案那樣的“大風大浪”之後,現在這些“間諜”的指控至多也就算是小波浪,該受到的影響和衝擊都已經受了,現在這些“間諜案”的影響也就算不了什麼。
有華人分析說,美國近期炒作的間諜案當中,涉及“中國間諜”的佔了較大比例。但其實間諜案一直都有,甚至英美這樣的鐵哥們兒也相互派遣間諜,隨時監督對方的動態。之所以近期出鏡的“中國間諜案”較多,可能與眼下的“中國熱”有關,和中國有關的消息在編輯那裏比較容易上版。而且間諜一貫給人以神秘感,最能吸引公眾的眼球,小報喜歡報道一些“莫須有的中國間諜案”也就很自然。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通過李文和案的尷尬收場,美國大的主流媒體都吸取了教訓,不再像以前那樣碰上“中國間諜案”就大報特報,而是冷靜和理智了好多。
有美國華人告訴記者,近日美國媒體上有關中國的介紹,有客觀平實的讚許和批評,也有保守勢力和軍火商合力鼓吹的“中國威脅論”。保守勢力的有關言辭容易激起部分美國人的民族主義危機感,容易對中國發展的事實進行簡單的“一字回復”——防!“防”的結果是連早被硬體公司自己淘汰的早期計算機伺服器,也在“不可以向中國出口”之列。美國政府這樣過分寬泛地定義“間諜案”,當然也就疲於奔命地到處追捕“中國間諜”了。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時殷弘說,目前無法去評判“矽谷中國間諜案”,任何案子都要經過詳細的司法調查,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中美交流空前頻繁的大環境下,即使的確有人從美國公司竊取技術,那也是非常正常的事。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首先,這些案子是私人性質的。中國政府從來沒有制定任何政策,想要通過國民竊取他人技術來為國家的發展添磚加瓦。第二,美國人在中國也有犯法的,但中國媒體沒有對此大肆炒作,政府也沒有指責美國,都是就事論事,該法辦的法辦。而在美國就不同了,案子一齣來,就有人把中國政府抬出來說事,好像要給人們造成一種印象:中國的發展是靠非法活動達到的。說到底,有一些美國政客面對中國的發展,心裏總是窩著一股無名火,總想找到機會出氣,因此他們很善於為這些孤立的案件賦予一個普遍的意義。(來源:環球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