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8日電/台灣的“監察院”昨天下班前,終於收到陳水扁夫婦持有珠寶、名表的“更正申報”表。監察院財產申報處長謝育男表示,從申報內容看來已構成漏報行為,申報處將建議予以處罰。
此外,由於陳水扁只辦理2005年更正申報,監察院兩度“口頭建議”陳水扁下周補報2003、2004年持有珠寶資料,否則不排除再度發函要求說明。
謝育男強調,監察院要查的是2003至2005年間三年漏報情形,而非僅2005年而已,未來申報處完成查詢報告,會作出處罰建議,但罰款金額以及處罰方式係逐年(三次)或依次(一次)處罰,須等有了監委,再由監委組成廉政委員會決定。
他說,從“總統府”公布的資料來看,陳水扁已“承認”2005年申報時已構成漏報行為,財產申報處會先撰寫查詢報告書,依據財產申報法第十條可處6至30萬元作出“裁罰建議”。
謝育男又表示,監察院近日將把陳水扁提供的更正珠寶資料,與國民黨立院黨團提供的檢舉清單,逐一比對。如果發現有些“總統府”並沒有列出,還會再要求陳水扁對此說明清楚。
陳水扁漏報財產已有前科。在兩年前,陳水扁夫婦自2002年至2004年期間,總共漏報6次、每次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股市交易動態財產,“監察院”曾對陳水扁處以44萬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