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6日電/台灣《聯合報》今天發表的社論說,陳水扁說,不可破壞“憲政體制”,反對“流血革命手段”;王幸男亦逕指,施明德“操弄民粹,動用私刑”,“拋棄‘憲法’與法律規範,發動人民革命”;李家同也說,他反對用鬧到“近乎革命”的街頭運動迫陳水扁下台,且無論目標多偉大,皆不可用“非法手段”達成;龍應台則謂,她主張“健全民主制度,提升民主素養”,她不願見街頭流血,反對“民粹”。後來,她補充說,她“不反對見到一百萬人和平地站上街頭”。
社論說,陳水扁拒絕下台,李家同和龍應台則主張陳水扁應當下台,但耐人玩味的卻是,他們對此次街頭倒扁運動竟似有殊途同歸的評價:或認為這場倒扁運動是“革命手段”,或認為極可能演成“街頭流血”,或將此一運動視為“體制外”、“反體制”的動作,是“憲政秩序”、“民主體制”或“民主素養”的異物。
首先應釐清的是:這場倒扁運動究竟是不是“革命”?在此,革命也許有兩層意義。第一層意義是“叛亂”。就此意義而言,這次倒扁運動當然不是“革命”。但若在象徵意義上,“革命”是指推翻不義的政權,則這次倒扁運動確實是。然而,這次倒扁運動無論如何仍在“憲政體制”及“民主制度”的範疇以內;除非要否定言論自由權及集會遊行權,則在“憲政體制”或“民主制度”上,沒有任何理由否定人民有發動這場靜坐運動的權利。而若將這場“體制內的基本直接民權”之實踐,誤為“體制外”、“反體制”的行為,甚或逕指為“革命”,恐是大謬不然。
社論說,其次的問題是:這場倒扁運動可不可能演成“街頭暴動”或“街頭流血”?陳水扁可能希望演成街頭流血,深綠可能會誘使其變成街頭流血;倒扁的激進派可能認為不流血不能達到目的,李家同則擔心其流血。總之,不無演成流血事件的可能性。
然而,流不流血是一個相對可以控制的技術問題,且舉世民主國家亦無因顧慮流血而禁止人民集會示威者。何況,即使流血,亦不等於就是叛亂、革命;在概念上,這應區隔清楚。接下來,就是該如何防止此次倒扁集會發生流血事件的問題了。
社論說,目前看來,此次倒扁集會在體質上並無以流血做為戰略手段的可能性。首先,陳水扁政府正等著發生流血事件,甚至可能主動挑唆流血事件,以便操作運用;集會者不應落入陷阱。再說,此次集會基本上是一輛“拼裝車”,倘若不能堅持非流血手段,紀律根本不能維持;因此,無論在戰略或戰術上,皆不可能以流血為手段。
這正是此次倒扁運動的最重大考驗。群眾運動的力量,往往來自其不可測性及破壞力。但是,倒扁運動的底牌如今既已亮出,“絕對和平,絕對非暴力”,則披星戴月、日烤雨淋的靜坐民眾,憑什麼逼冷氣房裡的陳水扁下台?
社論表示,也就是說,當有人擔心倒扁運動演成街頭流血,演成革命,演成傷害了“民主制度與民主素養”之時,真實的情況卻極可能是:面對被“憲政體制”鐵桶一般護衛的貪腐“總統”,數萬人民餐風宿露,聲嘶力竭,“和平地站在街上”,卻是莫可奈何。屆時,也許沒有人會流血,但“憲政”正義的屍體,卻已躺在冷氣房裡的統治者與柏油路上的受治者的相互僵持之間!
實行民主政治,正是為了消除“革命”;此次倒扁運動絕非“叛亂”。而民主政治之所以不須“革命”,正是因為具備了可以制裁不義政權的非流血手段;罷免、彈劾、倒閣,或集會示威皆是。而且,不義的統治者因回應民意而引咎下台,這亦是“民主憲政”的常例,絕非“革命”。因此,總不能說,當所有的制裁不義政權的“憲政”手段,皆被統治者及各政黨所挾持,卻連人民僅剩的上街集會聲討不義政權的直接民權,也要加以否定或汙名化;這絕不是“憲政體制”的原意,亦絕非民主體制的本質。
社論說,民主政治的真義,絕不是“統治者無論如何貪腐不義,等下次選舉再說”;亦絕不是“不能容忍“總統府”前交通癱瘓,但可以忍受嚴重貪腐不義的政權”。民主政治反對暴力革命,但不能沒有是非正義!
對於此次倒扁運動,首先應當承認它只是“憲政體制內直接民權”的基本實踐,其次再寄望集會示威的民眾應維持“民主素養”,勿癱瘓交通,勿演成街頭流血。然後,鏡頭即可轉到坐在冷氣房裡的陳水扁,看他俯視窗外黑壓壓一片蜉蟻搖巨樹的萬千民眾,再為他嘴角的一抹冷笑作一個特寫。
難道這就是“民主憲政”的真諦?沒有革命,也沒有正義,沒有希望,沒有是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