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醫生內地短期行醫期限將延長至3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5-18 17:58:50  


  中評社香港5月18日電/衛生部18日表示,衛生部對於大陸方面惠台新政策中,涉及醫療衛生的部分,正積極研究具體操作實施辦法,其中包括計劃把台港澳醫生在大陸短期行醫期限,由原來的1年延長至3年,這項辦法將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陳雲林4月15日在“兩岸經貿論壇”閉幕式上宣布,大陸方面將進一步採取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惠及台灣居民的15項政策措施。其中有4項涉及醫療衛生,包括台灣醫生申請到大陸短期行醫,在履行相應手續後,可以在大陸從事為期1年的執業活動,期滿後可申請延長。

  這些惠台新政策發佈後不久,衛生部醫政司就在衛生部網站上,開始就“台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生在內地短期行醫的管理暫行規定”,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衛生主管部門徵求意見。在這份徵求意見稿中主要涉及,台港澳醫生在內地短期行醫期限由1年延長到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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