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4日電/台灣現在高呼陳水扁下台的聲音高漲,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也受到壓力而改變初衷。馬來西亞《星洲日報》發表題為“從打扁評馬”的文章,指出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身邊一定有一群策士,能夠在“三合一”選舉時,提出諸如“未過半便辭職”的勇敢主張;當然,此一決定,仍要歸功於馬英九的堅持。現在回憶此一歷程,其作用在憑此提醒,未來3個月的“倒扁風潮”中,馬英九應如何反應。
文章表示.至5月底的發展,馬英九的政情反應,是有爭議性而未得黨心、難符民意的。他不主張追剿趙建銘、反對罷免陳水扁,令人錯愕。
從政治安定的角度而言,馬英九主張讓“司法歸於司法”,是法律人、政治模範生的行為,但已大異法務部長時期的馬英九表現。那時候,他雷厲風行、肅貪懲腐,幾乎要刨掉國民黨的黑金老根,而被當時的李登輝主席罷官。相形之下,昔日小馬勇敢,今日老馬穩重,哪一種馬讓人喜歡?
文章點出,馬英九無疑成熟了許多。“法律人”的心態,本來就是保守嚴謹,因此,在2004年的320、321,在“兩顆子彈”鎗擊案後,泛藍50萬支持者集結“總統府”前,抗議選舉不公,馬市長堅持依法行動,即使開罪了主席老師連戰、政治前輩宋楚瑜,嘗其苦果至今,仍然有許多人肯定他的做法。因為凡事依法,“國家”唯有以法為綱才不會動亂。政治集會請願人數再多,仍不能逾法。這樣守法的精神,足為所有從政者表率。
可是,馬英九這樣的“法律人”,“守法”有餘,“正法”不足。“兩顆子彈”的關聯訴案一一宣判,馬英九對結果的接受度遠大於質疑,雖是守法的表現,卻減退了對司法系統的批判。
法律人、有清望者如馬英九的鞭策,其實大有助於司法的革新,他的角色也有待從“守法”提升到勇敢挑戰法律的內容和司法風氣。曾任法務部長、大學法律系教授的馬英九,僅被動守法是不夠的,還待主動領導糾正法律的缺失。
文章稱,就這一點而言,昔日的律師、立委陳水扁,曾表現積極足以稱道。何況,法律人之外,馬英九還是政治人,尤其在擔任國民黨主席之後,便不能像市長一樣,可以置身於台灣政治風暴之外。
所以,馬英九要求不追剿趙建銘案,恰與除弊背道而行。他應該全力支持、聲援和監督檢調辦案,該傳就傳,該搜就搜;不傳不搜,反對黨便要大聲抗議。
對趙案,馬英九選擇靜默是不合時宜的,既不合馬部長標準,也難符泛藍支持者甚至台灣民眾期待。
文章指出,何至如此?當然與馬英九“如何看政治”有關。台灣“政治安定”如果是馬英九的最高優先,則波動和攪亂都不樂見、不樂為了。這時候,“政治人”已壓倒“法律人”,而“政治人”也因為“安定論”窄化了視野、鈍化了反應。
馬英九如果在2008年執政,此將是他要時時警惕,而外界要嚴厲監督的地方。未來的馬總統,會不會為了政治安定,而捂住國民黨的黑金不揭,一如現在馬主席的表現異於馬部長。
只因為權力擴張,視界和考慮都隨之改變,而未能為所當為,甚至蹈陳水扁覆轍。就這一點而言,過去的馬部長剿弊贏得人民尊敬,而現在的馬主席迴“弊”,已遠不及邱毅揭弊。
文章稱,同樣的,他會不會因為過度重視“安定”,而忽視黨內幹部和馬家軍的忠告,如丁守中和吳育昇對罷扁案的建議,而錯估誤判情勢。甚至,在兩岸決策中出現一意孤行的偏執?
從而,馬英九能否挑起領導黨和台灣的擔子,有遠大眼光,能走在同志和人民前面,而不是被動、制動甚至反動?他能不能體察民情,掌握社會脈動,並且立時準確反應?已面臨考驗。
罷扁案已證明是他一次“期中考”不及格,這次考試,中間選民、泛藍支持者批評國民黨高層操弄“權謀論”,欲以弊亂政俟總統大選來收成……,已構成了馬英九的失分。而橘營宋楚瑜出來主導罷免、國民黨立委不聽主席命令連署倒扁,形成藍軍回流、橘營發令,自然也是馬失前蹄、領導無方。如此再而三,馬英九的泛藍共主地位都會動搖了。
因此,馬英九要以“積極的法律人”、“睿智的政治人”自期,為所當為,勿自限於“安定論”,因為除弊去惡所帶來的社會正義,自然產生安定。
文章最後指出,面對動態社會,反映民情、領導民意,方足以領袖群倫。從“三二一”到“三合一”,馬英九必須從堅持守法升階到積極除弊,從政治勇敢進化為政治敏銳,來回應人民期望。他若仍拘泥於末流的法律形式和安定歧論,不僅誤己,也會誤黨、誤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