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5日電/台灣的檢調偵辦“台開案”、“SOGO禮券案”,過程被質疑有“放水”之嫌;另一方面,台“監察院”雖然已發函給台“總統府”,要求吳淑珍補申報所擁有的首飾、珠寶、名表,但過程可能比檢調查案更客氣。
據聯合晚報報道,對於吳淑珍遲遲未辦理珠寶補申報,台“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上午仍維持一貫口徑表示,“現在一切都在進行中了,不能因為外面一直催,就倉促申報,詳細最重要”。
6月22日,“監察院”根據國民黨立委檢舉,發函“總統府”,請陳水扁補申報他個人,以及太太吳淑珍20萬元以上的珠寶、首飾、名表、還有骨董字畫等。“監察院”人士當天證實監察院確實已經發函,一式兩份,其中一封交國民黨黨團,一封交府方,並要求府方15日之內向監察院完成補申報,若照此說法,7月7日,也就是本週五,府方就要完成補申報。
陳水扁辦公室22日當天則表示,“府方已在上星期就積極處理中,現交由會計人員負責,一切絕對依法辦理。”亦即大約6月中旬,府方就已經著手處理陳水扁夫婦漏報財產的補申報作業。但遲至今天,大半個月過去,根據“監察院”說法,“總統府到現在還是沒有任何反應”。
就“監察院”方面,秘書處人員上午改口表示“監察院”其實是在6月26日才發函給府方(一開始先說是在6月30日才送出,經追問,才又改說是26日),依照15日完成補申報的期限,府方最晚應該在下星期二(11日,比原先認定的又延後四天),向“監察院”補申報。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長謝育男上午說,“監察院”上月發函促請府方就吳淑珍擁有高價珠寶首飾提出說明,府政風處曾電詢黃金條塊如何申報,至今沒下文。“監察院”發出的催報函期限到下周二截止,若府方一直採“拖字訣”,“監察院”也無計可施。
依照府方說詞,府方應該是從6月中旬開始,就請會計人員處理吳淑珍超過20萬元以上的珠寶、首飾等,但至今一拖再拖,將近三個星期卻仍沒有下文,府方補申報的誠意令人質疑;現在又有“監察院”主動為其展延期限。除非府方沒有老實地如自己所說,是從6月中旬就開始整理補申報財物,否則就有刻意拖延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