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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遠哲表示,陳水扁如果犯法,就應透過法律途徑處罰,把他拉下台。(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9月20日電/台灣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昨天表示,民主要以法治為基礎,陳水扁如果犯法,就應透過法律途徑處罰,把他拉下台。因此,他並不認為目前台灣的社會運動方式是適當的。
中央社今日報道,李遠哲受邀到吉隆坡作兩場專題演講,昨天在馬國對媒體說,如果台灣確定維持民主法治的體制,人民就應該壓迫檢察官,儘快把調查陳水扁的報告作出結果。司法判陳水扁違法就可把他拉下台。
他指出,人民希望透過社會運動把陳水扁拉下台,是人民的力量超越法治,而非法治本身效能。
被詢及對目前靜坐倒扁的運動方式有何看法時,李遠哲說,這並不是理想的方式。台灣社會一直在進步,對政治人物的要求都很高,最主要的希望是清廉。現在台灣的問題是,一方面要民主法治,依照程序事;另一方面是人民運動。所以,台灣現在是處於過渡時期。
李遠哲同時也擔憂,這場運動一直持續下去,將會對台灣的經濟帶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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