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出重要一步 兩鐵合併草案七月呈立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28 18:02:53  


  中評社香港6月28日電/香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表示,行政會議已通過兩鐵合併條例草案,將於本周五(30日)刊登憲報,為落實合併地鐵及九鐵系統提供法律架構。草案將於7月5日提交立法會。地鐵公司與九鐵同樣表示歡迎政府提交兩鐵合併草案。

  地鐵公司表示,此舉踏出合併地鐵公司及九廣鐵路公司營運系統的重要一步。

  地鐵公司主席錢果豐博士期望立法會支持兩鐵合併草案,他指兩鐵合併建議是一個公平和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案,對乘客、股東及員工都有利。錢果豐說:“兩鐵合併後,香港的乘客會首先受惠於車費調減。”

  九鐵發言人也指出,這是兩鐵合併過程一項重要的進展,並表示九鐵方面會繼續與政府及地鐵有限公司在各方面緊密合作,確保兩鐵合併得以順利完成。

  據了解,如果立法會通過有關的法例修訂,地鐵公司將會邀請地鐵小股東通過合併建議。視乎修訂法例的進度,預計完成整個合併程序需時約1年。

  根據兩鐵合併的建議架構,九鐵公司會與地鐵公司簽訂經營權協議,授予地鐵公司使用其財產的權利以營運現有的九鐵路線、現正施工的九鐵新線(落成後)以及九鐵公司其他與運輸有關的業務。 

  兩鐵合併條例草案授權九鐵公司授予地鐵公司服務經營權,擴大地鐵公司專營權的適用範圍,以營運九鐵公司的運輸服務。專營權的有效期亦由合併當日起,重新訂定為期50年。

  為了反映地鐵公司在合併後業務範圍的擴展,該公司的中文名稱會改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而英文名稱則維持不變。

  條例草案對專營權的撤銷、暫時中止及屆滿方面等的相關法例條文載有相應的修訂。

  合併後的公司若在營運九鐵上有嚴重失責,將會構成啟動撤銷整個專營權的理由,情況就如它在營運地鐵上有嚴重失責一樣。

  另一方面,合併後的公司倘若在履行與九鐵公司簽訂的經營權協議定下的責任時有嚴重失責行為,即拖欠付款、違反經營權協議下有關處置或抵押經營權財產的限制,即成為啟動撤銷合併後的公司的專營權中與九鐵有關部分的理由。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表示,合併方案是一套公平、合理的方案,它已平衡了各方的利益。基於普遍對兩鐵合併建議的反應正面,當局會進行法例的修訂工作及其他有關程序,以落實兩鐵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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