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30日電/國務院近日發佈關於加快振興裝備製造業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中國裝備製造業經過50多年的發展,形成了門類齊全、具有相當規模和一定水準的產業體系,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但我國裝備製造業還存在自主創新能力弱、對外依存度高、產業結構不合理、國際競爭力不強等問題。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導, 為加快裝備製造業的振興,國務院日前發佈了關於加快振興裝備製造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若干意見明確,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由發展改革委負責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其職能主要是:組織編制國家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重大相關政策,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的落實,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發展一批大型企業集團
若干意見指出,到2010年,發展一批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裝備製造企業集團,增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重大技術裝備的製造能力,基本滿足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領域及國防建設的需要。建設和完善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國家級重大技術裝備工程中心,初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逐漸形成重大技術裝備、高新技術產業裝備、基礎裝備、一般機械裝備等專業化合理分工、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
加快振興裝備製造業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四個堅持”:
堅持市場競爭和政策引導相結合。進一步完善促進裝備製造業振興的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裝備製造企業有序競爭;加強政府的組織領導和宏觀調控,發揮行業指導作用,避免低水準重復建設。
堅持對外開放和自主創新相結合。鼓勵企業著眼於前沿領域,積極擴大開放,在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實現消化吸收再創新;建立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促進裝備製造業持續發展。
堅持產業結構調整和深化企業改革相結合。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結合“十一五”規劃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戰略的實施,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創新管理體制和機制,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企業活力和市場競爭能力。
堅持重點發展和全面提升相結合。依託重點工程,研製一批對國民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影響大、關聯度高的重點領域的重大技術裝備,實現核心技術和系統集成能力的突破。
實現關鍵領域的重點突破
若干意見明確,選擇一批對國家經濟安全和國防建設有重要影響,對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有顯著效果,對結構調整、產業升級有積極帶動作用,能夠儘快擴大自主裝備市場佔有率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作為重點,加大政策支援和引導力度,實現關鍵領域的重大突破。
主要包括發展大型清潔高效發電裝備,滿足電力建設需要;進行大型煤化工成套設備的研製開發,滿足我國能源結構調整的需要;研製大型薄板冷熱連軋成套設備及涂鍍層加工成套設備,實現成套設備國產化,滿足汽車工業和家電等行業發展需要;以鐵路客運專線、城市軌道交通等專案為依託,透過引進消化吸收先進技術和自主創新相結合,掌握時速200公里以上高速列車、新型地鐵車輛等裝備核心技術,使我國軌道交通裝備製造業在較短時間內達到世界先進水準;發展積體電路關鍵設備、生物工程和醫藥生產專用設備等,促進裝備製造業全面升級,等等。
大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若干意見要求,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優化裝備製造業產品和產業結構。重點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技術裝備和重要基礎裝備,在立足自主研發的基礎上,努力掌握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實現再創新和自主製造。
以科技進步為支撐,大力提高裝備製造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國家將重點支援自主創新專案,包括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在引進消化吸收基礎上再創新的專案。
以重點工程為依託,推進重大技術裝備自主製造。國家在核准或審批重點建設工程時,要有針對性地安排一批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依託工程,並要求專案業主和製造部門聯合制定詳細的裝備自主製造實施方案,有關企業和單位要給予大力支援。
以市場為導向,發展壯大一批大型裝備製造企業和工程公司。鼓勵社會資金特別是大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以並購、參股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裝備製造企業的改革和不良資產的處置。對在重大技術裝備製造領域具有關鍵作用的裝備製造骨幹企業,要在保證國家控制能力和主導權的基礎上,支援其進行跨行業、跨區域、跨所有制的重組。大型重點骨幹裝備製造企業控股權向外資轉讓時應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
以裝備製造業振興為契機,帶動相關產業協調發展。鼓勵重大裝備製造企業集團透過市場化的外包分工和社會化協作,帶動配套及零部件生產的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方向發展,形成若干各有特色、重點突出的產業鏈。
以專業人才培養為重點,加強技術創新隊伍建設,為裝備製造業長遠發展造就雄厚的後備力量。
強化政策法規支援
若干意見要求,要在全面總結我國裝備製造業發展的成功經驗,借鑒國外通行做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振興裝備製造業的有關法律法規,為裝備製造業發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要充分發揮標準化在振興裝備製造業中的作用,提高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的等級,完善我國裝備製造業標準體系,為我國裝備產品參與國際競爭創造條件。
首先,制定重點領域裝備技術政策。根據國民經濟重點領域中長期發展的需要,制定科學合理、先進適用和相對穩定的裝備技術政策,為裝備製造業制定中長期技術引進和自主創新發展規劃奠定基礎
其次,調整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對列入國家發展重點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條件成熟時,由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制定專項進口稅收政策,對國內生產企業為開發、製造這些裝備而進口的部分關鍵配套部件和原材料,免征進口關稅或實行先徵後返,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徵後返。同時,取消相應整機和成套設備的進口免稅政策。
此外,政策方面的支援還包括,鼓勵訂購和使用國產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加大對重大技術裝備企業的資金支援力度,支援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加強設備進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