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競爭:讓中國流血的出口貿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5-23 06:30:15  


紡織品服裝等勞動密集型産品出口是中國貿易順差的主要來源,但同時也是低價競爭最集中的領域
  中評社香港5月23日電/ 近年來,中國出口保持高速增長,貿易順差持續擴大,逐步樹立起貿易大國的全新形象。中國經濟時報發表文章稱,儘管出口規模、結構和競爭力有了顯著提高和改善,但總體來看,中國出口的高增長主要是依靠“量”的擴張實現的,採取的是建立在內部資源消耗和外部資源依賴基礎上的“粗放型”方式。隨著市場競爭加劇,目前,出口低價競爭已成爲讓中國流血的頑疾,幷嚴重制約了出口的可持續增長。 

  出口低價競爭呈蔓延之勢 

  文章提出, 隨著外貿經營權逐步放開,外貿經營主體增多,出口低價競爭問題日益凸現,幷出現了一些新的趨勢和特點。 

  一、 低價競爭的出口商品範圍呈擴大的態勢: 

  (1)原材料及資源性産品出口低價競爭加劇。一些原材料、礦産品和傳統工藝品等大宗商品出口一直是我國外貿的優勢領域,中國出口的羊絨、兔毛、生絲、絲織品、淡水珍珠、鉛、鋅、鎢及稀土等産品在國際市場上所佔份額達到了50-90%。外貿體制改革過程中,中國大宗商品出口的統一經營被打破。在地方主義和企業利益的驅使下,出現了分散經營、多頭對外、掠奪式開採、抬價收購、壓價競銷的惡性競爭局面,“羊毛大戰”、“蠶絲大戰”此起彼伏。2004年,中國稀土産品出口量是1990年的9倍,而平均價格却下降46%。中國淡水珍珠的年産量佔全球95%,收入却不足10%。近年來,國家加强了對資源産品的出口限制,但幷未根除這一領域低價出口的現象。目前,低價競爭開始向資源的初加工産品滲透。 

  (2)紡織服裝等勞動密集型行業仍是出口低價競爭的主要領域。紡織品服裝等勞動密集型産品出口是中國貿易順差的主要來源,但同時也是低價競爭最集中的領域。目前,中國出口服裝單價僅爲發達國家的1/3,在過去10年間,中國皮鞋、布鞋、球類、傘、鬃刷、熱水瓶等6種小商品的出口額增長了約五成,但平均價格的跌幅却超過了20%。儘管受原材料勞動力、土地成本上昇及人民幣昇值的影響,今年以來部分紡織品、服裝、玩具等産品的出口價格有所上漲,但價格競爭仍是中國勞動密集型産品出口的主要競爭手段。 

  (3)低價競爭向機電産品出口蔓延。隨著中國機電産品出口規模的迅速擴大,小五金、家電、通訊器材、交通工具等産品也出現了“增量不增價”的現象。據商務部統計,今年一季度轎車和越野車的出口平均單價大幅下降。轎車出口數量同比增長458%,但金額祗增長了302%;越野車出口數量增長334%,金額增長僅爲120%。機電産品出口價格下降使人們不禁擔憂國內家電、汽車的“價格戰”可能會走出國門,延伸到國際市場。 

  二、參與低價競爭的企業增多 :

  一直以來,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是出口低價競銷的主角。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規模相對較小、技術水平較低,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缺少開拓市場的有效手段,更多地倚重價格競爭。加之很多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自營進出口的時間不長,急于打開國際市場,爲了拿到訂單,部分企業甚至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出口。近年來,隨著中國利用外資規模不斷擴大,部分外商投資企業也開始參與出口低價競爭。一個明顯的事實是中國勞動力、原材料、土地等的低價供給以及一系列優惠政策同樣降低了外商投資企業的出口成本,使其能以更低的價格參與國際競爭。另外,一些外商利用中國資源開採成本低、出口限制不嚴等漏洞,在中國開採、加工幷大量低價出口資源性産品,進一步加劇了資源産品出口的惡性競爭。

  癥結何在? 

  文章分析, 爲解决出口低價競爭問題,國家採取了各種措施,整頓出口秩序,近期更是加大了應對政策的力度,相繼調整了出口退稅稅率,提高了資源稅稅率,加强了資源性産品出口的數量控制,出台了《低開出口發票行爲處罰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但這些政策措施的實施效果却幷不理想。出口低價競爭緣何積重難返?其癥結究竟何在? 

  (一)壟斷性産品分散出口 

  對於原材料、資源性産品等大宗産品來說,長期以來,中國的資源保護意識淡薄,很多戰略性資源和商品的開採、加工、出口盲目放任,行業進入門檻低。儘管國家提高了部分礦産品的資源稅,但中國現行的資源稅稅率仍然偏低,資源稅的徵收範圍較窄,資源價格既反映不出資源稀缺的真實狀况,也不包含企業應承擔的環境成本,使資源企業出口擁有較大的壓價空間。從國際市場的情况來看,大宗商品主要由跨國公司實行壟斷經營,而中國一些産品雖然佔據了50-90%的國際市場份額,但由於生産和出口這類商品的企業爲數衆多,規模偏小,致使這些行業的國內市場結構幾乎處於完全競爭的狀態,市場集中度低,從而失去了對壟斷性産品進行壟斷經營的優勢和出口定價權。 

  (二)技術水平較低,缺乏自主品牌和創新能力 

  對於勞動密集型産品和部分機電産品來說,低價競爭的根本原因在於行業的技術水平較低,自主創新能力較弱,主要採取粗放方式擴大出口。一方面,産品檔次不高,産品質量和性能落後,造成國內企業國際競爭手段單一;另一方面,國內企業目前尚不掌握國際市場的批發零售等主要渠道,祗能被動接受國外渠道商的訂單,在行業過度競爭的情况下,企業競相壓價很難避免。同時,在內需不振的情况下,低價出口便成爲企業消化過剩産能的出路。 

  (三)出口主體多元化,競爭加劇 

  加入WTO後,中國外貿體制改革步伐加快。越來越多的企業獲得了自營進出口權,而根據入世承諾,中國相繼放開了天然橡膠、木材、羊毛、鋼材等指定經營産品的出口,出口主體多元化趨勢顯著增强,出口企業之間的競爭不斷昇級。同時,中國對國有、外資和民營等不同性質的出口主體要求承擔的社會負擔不同,因而這些企業的成本構成存在一定差异。

  (四)出口退稅制度不盡合理 

   2003年以來,國家雖然調低了紡織品服裝等勞動密集型産品的出口退稅率,但仍保持了10%左右的出口退稅率。目前,無論是出口總量還是出口價格,中國紡織品服裝等勞動密集型産品在國際市場上已經具備了較强的競爭優勢。在這種情况下,國家沒有必要繼續用財政手段扶持這類産品擴大出口規模,而出口退稅從某種意義上已成爲企業低價競爭的本錢。
 
  (五)地方政府過分依賴出口拉動經濟增長 

  儘管國家一再强調轉變出口增長方式,實現內需和外貿的共同增長,但一些地方政府受“政績觀”和傳統“創匯”思想的影響,對擴大內需重視不足,却盲目追求出口規模,過多地依靠出口拉動GDP增長。繼續下達出口的指令性指標,對出口企業給予各種獎勵或變相補貼,不計成本地把地方産品推向國際市場,對出口低價競爭推波助瀾,嚴重干擾了出口秩序。

  影響與對策 

  文章指出,出口低價競爭的危害不容忽視。首先,低價出口危及了中國的資源安全。超低的價格使一些發達國家大量採購中國的礦産品、原材料作爲戰略儲備。如日本進口我國的煤炭,沉入大海,以備將來之用。這樣的出口方式實際上是在以廉價的資源貼補世界。在肥水外流的同時,給我們自己留下的却是事故頻頻、污染加重和資源日益枯竭的隱患。以鎢出口爲例,近年來,由於高速鋼的廣泛應用,國際市場上鎢的需求量猛增。作爲主要出口國,以前中國每年出口鎢産品祗有600噸,而現在却高達8000噸,而且主要以初級産品爲主,鎢精礦及其中間産品佔出口的80%以上。大量低價出口導致鎢的儲量急劇下降,中國的鎢儲量原本佔世界的65%,目前已經下降到了46%。 

  其次,導致“貧困化增長”。“貧困化增長”是指出口的擴張走向效益的反面,出口量增長的同時,收益率下降或出現負收益。經濟學對“貧困化增長”的界定非常嚴格,因而許多學者祗將其視爲一種“可能性”,但從一些發展中國家的經驗來看,在工業化過程中,“兩缺口”的制約以及勞動力無限供給的壓力常常迫使其以資源掠奪式開發和低效益出口爲代價,進行進口替代積纍,緩解就業矛盾,因而都或多或少經歷過出口的“貧困化增長”。 中國出口低價競爭雖然不滿足“貧困化增長”的全部理論條件,但由此引致的出口效益下降和利潤流失却是不爭的事實。

  再次,低價競爭造成貿易摩擦頻發。據WTO統計,2005年,中國再度成爲遭受反傾銷和反傾銷調查最多的成員國。隨著低價競爭的範圍不斷擴大,中國遭受反傾銷的出口商品種類明顯增多。除了紡織品服裝和一些資源産品之外,中國出口的電視機、空調、DVD、軸承、自行車、摩托車、汽車配件等機電産品也相繼進入國外反傾銷調查的視綫,進一步惡化了中國出口的外部環境。 

  此外,長期的低價出口使外國消費者對“中國製造”形成了檔次低、質量差的刻板印象,即使中國出口産品的質量大有改善,也很難改變其國際消費群體的構成,阻礙了“中國製造”整體形象的提昇。 

  文章認爲,從資源條件和經濟的總體發展水平來看,在未來10-20年內,中國出口仍將保持一定的成本優勢,價格競爭也仍是中國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方式。針對不同領域的出口低價競爭及其造成的負面影響,政府應完善相關法規,採取更切實有效的措施:

  ①今後,應本著“有償使用、可持續利用”的原則,進一步提高資源稅水平,擴大資源稅的徵收範圍,以壓縮出口價格競爭的空間,維護中國的資源安全。

  ②對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資源和敏感産品實行必要的出口限制。因而,應繼續對重要資源實行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管理,適當徵收出口稅,幷根據WTO的有關規定和中國入世承諾,及時通告限制出口的各項措施及其變更。

  ③加快出口增長方式轉變,鼓勵企業開展自主研發,積極扶持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術産品出口,進一步優化出口商品結構。加快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出口産業,提高傳統優勢産品的技術含量和出口附加值,逐步形成以技術創新爲核心的質量效益型的出口增長模式。

  ④進一步提高高技術産品出口的退稅率,降低一般性勞動密集型産品出口的退稅率,使出口退稅政策由單純的出口促進手段逐步轉向鼓勵與限制幷舉的彈性政策,從而更好地服務于出口結構昇級。

  ⑤完善《外貿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加强《商標法》、《專利法》、《知識産權保護法》的執法力度,規範企業的競爭行爲,改善市場競爭環境和出口秩序。

  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最低工資水平,促使出口企業執行勞動、環保、社會保障和安全生産等法律法規,提高其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

  ⑦充分重視幷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强行業自律,對於採取低價競爭、擾亂市場秩序的成員企業,協會要公開譴責,幷配合政府主管部門給予相應的處罰。

  ⑧應繼續推行市場多元化戰略,鼓勵更多企業走出去,開拓新興市場,擴大出口空間,從而减少對傳統市場的依賴和爭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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