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4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刊登社論說,若說日據時代台灣政治反對運動的代表人物是蔣渭水,則施明德應是“民國”時代政治反對運動的代表人物。
此處所謂的“代表人物”,不涉是非高下的價值判斷。只是說,施明德的那種草莽、狡黠、促狹、浪漫不羈、有理想、有幻想,及遊戲人生、睥睨當權者的吊兒郎當風格,很草根,很台灣,很“廖添丁”,很有代表性。 至於新修高中歷史教本稱施明德為政治反對運動的“靈魂人物”,則已有價值判斷在內。
社論說,沒有人認為施明德是一位道德完人,但他無疑是台灣政治反對運動中最具傳奇性的人物,更是民進黨史上最膾炙人口的一味佐料。甚至,他的一些人性上的缺點,竟也成為一個革命人物的最佳戲劇性點綴。
現在,民進黨正在摧毀施明德傳奇。不止摧毀施明德的人格形象,也是在摧毀整個民進黨共有的革命傳奇;如果曾是民進黨“傳奇人物”的施明德,居然也如民進黨現在所說的只是一張假面具而已,那麼,民進黨的革命,還剩下多少真實?多少浪漫?民進黨如今卻將曾是其“靈魂人物”的施明德徹底否定,汙名化成對妻女無情、錢財不清不白,及給蔣介石寫“求饒信”的政治丑角。
社論指出,倘若這些說法竟是對施明德羅織入罪,民進黨誠然下流;即使其中有若干事實,但就民進黨的史觀來說,也不能因此就把施明德打下十八層地獄。畢竟,否定了施明德,醜化了施明德,等於醜化否定了大半部民進黨傳奇。尤其,民進黨竟為了捍衛貪腐的陳水扁,塗黑了施明德這半部民進黨的革命傳奇。這是多麼殘暴?多麼愚昧?多麼划不來?
舉例而言。近日部分媒體報導:施明德在美麗島事件繫獄後,寫了一封信給蔣介石總統。這則報導,至少有一半可確定是閏七月的鬼話。鬼話的部分是:蔣介石死於一九七五年,則施明德怎麼可能為一九七九年的美麗島事件“向蔣公求饒”?這些媒體以訛傳訛,民進黨放話者則一方面故作誤導,一方面亦對錯誤的報導不作更正。
其實,此信可能是施明德在二十歲時涉及“台獨”案時所為。二十歲的叛亂犯,面對在獄外呼天搶地的年輕妻子,就算是找了獄內刀筆寫了一封中文程度遠勝自己的求饒信,結果換來無期徒刑,難道就毫無可以理解同情之處?二十一歲,施明德服第一個無期徒刑;但同樣是二十一歲之時,現在與施明德站在對立面的民進黨檯面人物,大多應皆在大學上課,且可以確定其中有不少曾有國民黨員的身分,包括陳水扁在內。
社論認為,攻擊施明德者只看他二十歲所寫的“求饒信”,卻完全抹殺了施明德在服畢第一個無期徒刑後(關了十五年),出獄即參加了黨外運動,自此成了黨外的“靈魂人物”;後來因美麗島事件被判第二個無期徒刑,非但未寫“求饒信”,且轟轟烈烈絕食抗議。這段故事才是施明德的精華,更是黨外史及民進黨史的精華。如今,民進黨欲以一封二十歲時他人捉刀的“求饒信”來羞辱施明德,並欲藉此完全抹殺後來施明德為反對運動出生入死的親身見證;這不只對施明德不公平,更簡直是扯下“廖添丁”的神像去為陳水扁擦屁股。
社論批斥,民進黨拚死捍衛貪腐無能的陳水扁,卻不放過施明德的“綠野山坡”;民進黨可以原諒陳水扁公開以鄙夷的口吻指“正名制憲是自欺欺人”,卻去聲討四十五年前施明德二十歲時所發的“求饒信”。這是輕重不分,亦是是非不分。
施明德或許辜負了離婚妻,但這並不表示他的倒扁是錯的;施明德也許發過“求饒信”,卻也不表示群眾不能支持他倒扁。
施明德有一種自鳴清高的虛矯身段,但群眾絕非認為他是道德完人,才響應其倒扁運動;相反的,施明德的玩世不恭、不受羈勒,與自二十歲後絕未寫過“求饒信”的事實表現,才是群眾以一人一百元投票選他出任倒扁先鋒的主要理由。
其實,施明德曾為民進黨寫下了半部傳奇,這正是群眾擁他主持倒扁運動的主因;如今,民進黨卻對施明德政治人格謀殺,不啻亦撕毀否定了民進黨自己的半部革命傳奇。只因施明德反對貪腐失政的陳水扁,民進黨就把這位當年的“靈魂人物”踩成一攤爛泥。
社論認為,這或許正是林義雄迄未出面批扁的主要原因;林義雄若出面,為了捍衛陳水扁,民進黨一定也會教林義雄體無完膚、粉身碎骨。然而,這正是施明德不同於林義雄之處。若論台灣政治反對運動的代表人物,非施明德莫屬,他二十歲就是國民黨政權的“叛亂犯”,如今到了六十五歲,又成了民進黨的“叛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