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日電/臺灣聯合晚報今天發表題爲“二年爆三弊,金管會搞什麼!”社論指出,金管會成立不過兩年多,卻爆發三起大弊案,扯下三名高階官員,連主委龔照勝都被迫去職,金管會到底怎麼了?職司“金融警察”的金管會官員,怎麼像黑心警察轉臉變成“替黑道圍事”的“制服流氓”一樣,也跟著變成“替財團護航”的打手呢?
社論說,金管會委員林忠正學者出身,人很海派,在媒體、學界、商界、政界,都可謂人緣良好,在關係取向的台灣政壇,很容易取得位子,他從不分區“立委”轉戰企業界,再回到金管會委員,皆一路平順,不是沒原因的。然而,從金管會一再爆發弊案來看,強調“角色獨立”的金融監理機關,到底適不適合“政商關係良好”的人擔任要角,答案應該很清楚了。
從李進誠、龔照勝、到林忠正,三位出身不同的金管會官員,都有相近背景,就是關係夠好,政治色彩令高層放心。至於專業與否,說實在的,以後見之明來看,問題都很多。換個角度講,他們應該都是“紅優於專”!但為何當初任命時,不先考慮專呢?相較於龔照勝,林忠正的學歷與經歷,高出很多,但這樣的人,依然躲不過政商糾葛,又是為什麼?
這問題,有趣。過去金融監理事項,分屬幾個部會,確實功能重疊,監督效率打折扣,因而才有金管會獨立作業,事權統一的規劃,但反過來看,過去心存歹念、想走後門的金融業界,可能相當麻煩要打點許多衙門,甚至,還會碰到受體制保護的公務員“秉公處理”,常常碰釘子。現在可好,一個衙門打通關了,萬事OK。一個金管會採委員制,只要拉攏幾位委員,或至少一位吧,就能發揮一夫當關萬夫莫敵的效果,成本多低呀!
這樣說,也許對金管會不甚公道,對其他兢兢業業的委員也不公平,但是擺在民眾眼前的事實是,檢方查的事項,媒體揭露的內幕,在在表明金管會官員大權在手,能得到的好處之多,超乎想像!這豈是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條船這種感嘆所能掩飾得了!
金管會一再出事,到底是“獨立機構”設計不當?抑或,政治任命時,考慮了太多非專業因素?還是,政治高層對被任命者的人品如何,已經毫不在意,才導致人謀不臧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