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陳水扁明明偷了錢 卻說自己是義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02 09:42:54  


  中評社香港11月2日電/台灣《聯合報》的黑白集今天發表評論文章指出,陳水扁面對機要費案,用的是“廖添丁模式”。

  文章說,廖添丁是日據時代的“義賊”。他是賊,翻牆越窗,專偷不義的富豪,又對抗日本警察,偷來的錢則用於周濟貧弱。現在,陳水扁夫婦也公開承認他們是“賊”(用狗食發票報銷,盜取公帑),但宣稱他們是將盜取的贓款,用於“祕密外交”,為台灣奉獻。如此一來,陳水扁就變成了義賊廖添丁!

  所以,看陳水扁夫婦自我辯護,不但自稱“不涉貪瀆”,且認為他降尊紆貴蒐集發票報銷用於“祕密外交”,此種義行可歌可泣,應當受到台灣人的獎勵與喝采。

  文章表示,陳水扁如何與廖添丁相提並論?廖添丁當小偷,翻牆越窗,偷的是別人的錢。但陳水扁“偷”的“國務機要費”,卻根本是他自己名下的錢;他只要簽一張“支出證明書”即可予取予求,又何勞他蒐集別人的發票去報銷?請問:廖添丁若回到自己的家裡拿錢,他會爬牆跳窗子嗎?陳水扁捨大門不走(支出證明書),卻偏偏要翻牆越窗(用狗食發票報銷),難道是真有賊癖?

  再者,廖添丁以贓款濟貧,可謂是“體制外”的“社會福利”。但陳水扁貴為“總統”,不論“祕密外交”或“情報工作”,皆有“體制內”的管道可採,亦有“體制內”的錢可用;陳水扁卻何以不循這些“體制內”的流程,偏偏喜歡在“體制外”蒐集發票去報銷,若真有其事,這不但不合情理,莫非有精神病?

  文章指出,退一步說,即使廖添丁活在今日,他也不免以竊盜論罪;至於他用贓款濟貧,只是道德評價而已。何況,倘若眼前陳水扁這位“廖添丁”,明明偷了錢,卻謊稱用於“祕密外交”,那就更要罪加一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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