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9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天刊登評論文章說,機要費案合議庭命“總統府”交出“秘密外交”卷證,陳水扁已予回拒。理由之一是:有些“秘密外交”只是口喻,全在陳水扁腦中,如何“交出”?
“總統府”稱,合議庭若要這些“秘密外交”的資訊,恐怕得傳陳水扁出庭作證;但是,接著又說,倘傳陳水扁作證,可能會觸及“憲法”第五十二條刑事豁免權爭議。言下之意,陳水扁不會出庭。
文章表示,這招真高,如此一來,連串供及偽證或偽造文書的手續皆可省去。反正,請法院儘管傳陳水扁就是了,陳水扁只要拒絕出庭,嘸你嘜安吶?
無獨有偶。宋楚瑜控告陳水扁誣指他密會陳雲林。原先,“立法院”請到七大情治系統首長,一一質問,無人表示曾提供相關情資給陳水扁。且法院傳前調查局長吳東明作證,吳東明亦證稱,絕無此事。
沒想到新任局長葉盛茂日前應傳作證,居然聲稱,情資是由“情報協助人員”手上取得,這不是調查員,也不是線民,只是“義務幫助”調查局蒐集情資,並附上一句“不便透露名單”。葉盛茂的說法,就只差沒給那位“情報協助人員”冠上一個“甲君”的代號而已。
文章指出,要說謊的話,何不讓陳水扁自己去說?譬如,儘管說“秘密外交”在陳水扁腦中就是了。葉盛茂好大的膽子,眼看馬永成等因F案甲君吃上偽證官司,竟還敢玩“情報協助人員”這套爛把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