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1日電/行政長官曾蔭權昨日在為香港報業公會舉辦的周年「香港最佳新聞獎」致辭時呼籲,新聞工作者必須有使命感,要在專業操守上站得更穩,守住「信任」這一關,贏取讀者的尊重。
《文匯報》今天發表社評說,曾特首有感而發,表達了對本港傳媒加強社會責任感的殷切期望。無獨有偶,前天,由包括教育、宗教及家長教師會在內的18個社會團體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社會對本港傳媒的滿意度非常之低,超過四成民眾最不滿意傳媒的「失實報道」與「誇大醜聞」的做法。顯然,在特首提出善意忠告和社會團體表達明確信息的情況下,本港傳媒確有必要在自我檢討的基礎上,加強自律,以擔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與使命。
負責相關調查的團體舉出本港傳媒對「尖沙咀警員槍擊案」的報道,及狗仔隊跟蹤拍攝名人隱私的例子,直指本港傳媒只注重追求新聞的轟動效應,而不注重被報道者的權益與感受,更不考慮這種做法所帶來的社會後果。確實,近年來,本港社會變得越來越浮躁,社會責任意識越來越淡薄,倫常慘案及跳樓自殺案件越來越多,特別是青少年缺乏全面發展,語文能力明顯遜色於內地學生,不少年輕人甚至沉迷於色情、暴力及賭博之中,出現這種局面的原因雖然很多,但一些傳媒對社會不僅沒有承擔起應盡的教化與引導職責,反而刻意逢迎低級趣味,充斥快餐文化,渲染色情暴力,也應負上不可推卸的責任。
社評表示,誠然,香港是一個高度市場化的商業社會,也是一個新聞高度自由的資訊社會,各大傳媒機構以市場為導向,以吸引讀者眼球及盈利為目標,以求得生存發展,這是市場激烈競爭的結果,本來無可厚非。但是,傳媒作為一種特殊的商業機構,其所生產的產品,不僅有引導社會輿論的作用,而且會滲透於市民的思想觀念,潛移默化地改變社會的風俗,特別是影響青少年的成長。這是傳媒不同於一般商業企業的本質特點。香港的進步與傳媒的作用息息相關。在商業利益與社會效益、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感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是真正具有社會責任感與使命感的傳媒應盡的本份。
調查顯示,接近八成受訪者認為傳媒應該接受政府監察;超過一半受訪者更認為,政府應對傳媒「加強執法」,加重處罰。我們認為,在民意反應如此強烈的情況下,傳媒與其被動接受監督與檢查,不如主動加強自律,增強社會責任感,在為讀者提供客觀真實的新聞產品的同時,還要適當引導公眾的興趣與思維向著良性的方向發展,以推動社會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