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字典》出錯2萬處 上海市民提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21 13:59:46  


04年9月中國跳水隊員郭晶晶將一萬冊《新華字典》贈送貧困學童。
  中評社香港6月21日電/上海市民陳丁祥狀告上海書城以及商務印書館,聲稱《新華字典》(第10版)有4000餘處差錯一案,前天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上訴狀中,原告陳丁祥稱《新華字典》(第10版)中的差錯遠不止一審中提到的4000餘處,而是有2萬餘處。

  據中廣網報道,庭上,雙方就陳丁祥指出的《新華字典》(第10版)的差錯是否屬於學術爭議以及一審法院作出的駁回起訴的裁定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兩點進行了辯論。 

  二審的訴訟請求中,陳丁祥增加了差錯數量,認為加上標點符號在內的話,《新華字典》(第10版)的差錯有2萬餘處。針對一審認定該爭議屬於學術爭議的問題,陳先生出具了一份公證書。公證書公證了在《新華字典》(第10版)第554頁至653頁中,在詞尾、句尾右下角使用小圓點“.”的次數共計2989次。整本字典中類似的情況有21312處。然而,《標點符號用法》第4條第1款規定:句號的形式為“。”。小圓點“.”一般在科技文獻中使用。陳丁祥認為這些都是違反國家法律的,而不是屬於學術爭議範疇。 

  而作為被上訴人的上海書城以及商務印書館則沒有多餘的答辯,法院經過審理後宣佈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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