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4日電/在國家主席胡錦濤下周訪問美國前夕,為了紓緩國家外滙儲備增長過快和人民幣升值的壓力,中國人民銀行昨晚宣布放寬外滙管理政策,國務院批准調整六項外滙政策,並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基金公司、保險機構可採取各自方式,按照規定集合境內資金或購滙進行相關境外理財投資。其中放寬購滙措施5月1日正式實施;至於到境外買股債的安排,實施時間未見披露。
《香港經濟日報》引述分析指出,有關政策的出台意味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境外的政策正式啟動,內地居民將可透過QDII投資境外股市和債券市場,這將有利香港股市,為香港資本市場注入新的資金。
此前有消息指,首批投資境外的QDII資金將在50億至60億美元左右。中銀香港上周發表的經濟研究報告推斷,首批獲准出境的外滙資產,應在10億至30億美元(約78億至234億港元)之間。中國人民銀行表示,此次調整外滙管理政策,是為深化外滙管理體制改革,支持貿易投資便利化,進一步培育外滙市場,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新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基金公司、保險機構,進行相關境外理財投資;還提高企業經常項目外滙帳戶限額;並允許進一步簡化居民個人購滙手續,提高購滙限額。
中國人民銀行六項外滙政策:
1. 提高企業經常項目外滙帳戶限額,允許有真實交易背景需對外支付的企業提前購滙
2. 簡化服務貿易售付滙憑證並放寬審核權限
3. 進一步簡化境內居民個人購滙手續,提高購滙限額
4. 拓展境內銀行代客外滙境外理財業務,允許認可機構集合機構和個人的人民幣資金,購買外滙投資於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
5. 允許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證券經營機構在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自有外滙,用於在境外進行的包含股票在內的組合證券投資
6. 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購買外滙,投資於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及貨幣市場工具
註:1、2、3項在5月1日起實施
何謂QDII:
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的簡稱,指在內地設立,經有關部門批准從事境外證券市場業務,包括股票、債券等交易的投資基金。這是在人民幣未可完全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允許內地投資者可於境外投資的一項過渡性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