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不久前發佈了最新的《歐洲國家創新能力排名表》。排名結果顯示,瑞士再次名列前茅,位居第二。評估數據顯示,瑞士在創新動力、知識創造、創新與企業精神、創新應用、知識産權等五個方面的指數均超過美國、日本,以及歐盟絕大多數國家。僅有700多萬人口的中歐小國瑞士能有如此矚目的創新能力,再次引起普遍關注。
瑞士聯邦政府統計局日前也公佈了一份統計數據報告。報告指出,瑞士的國家整體創新能力之所以領先于絕大多數歐美國家,主要是瑞士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企業將革新成果轉化爲經濟成果的能力;瑞士全國絕大多數企業將其年利潤中相當大比例的資金用於創新,平均大約爲3.5%;在創新的有效程度方面,瑞士已達到每百萬國民擁有460項專利,每1000人中從事科研的人數達到12人,發表論文17篇,論文被全球引用指數達到12.4%。
報告還認爲,瑞士國家整體創新能力的提高與以下因素密不可分:一、瑞士企業大都吸納了多種文化背景的高科技人員;瑞士製造業基礎雄厚,幷在機械、化工、紡織、鐘錶、食品領域中擁有一批在國際市場具有很强競爭力的世界知名品牌;按照以尖端科技領域增長率爲展示形式的創新能力統計,瑞士每10項尖端科技領域就有7項保持最高增長率。
二、瑞士企業是科技創新的主體。
報告從三個方面首次披露了以下數據,首先,科研人員比例。在對從事科學研究工作5萬人的調查中發現,在企業從事科研開發的佔70%以上,26%在大學以及國家級科研機構,少于4%的人分散在獨立科研機構;其次,研究經費投入。瑞士各類企業投入科技創新的經費一般都佔其銷售收入的10%以上;從全國來看,投入科研創新的經費,企業佔67%,聯邦政府佔33%,總額佔GDP的2.7%;科研經費在用於不同科研領域的創新活動中比例有所傾斜,目前有24%用於基礎研究,32%用於應用科學研究,用於對新産品和新技術的開發則佔重頭,達到44%左右;最後,跨國公司大都具有海外研發中心,每年用於研究與開發的投資較大,有的甚至佔本公司銷售總額的15%—20%。
三、瑞士聯邦政府長期以來重視對國家整體創新能力的培養與開發。瑞士聯邦政府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就設立了聯邦科研領導小組,由一位國務秘書擔任主席,協助主管科研工作的聯邦委員兼內政部長領導全國的科研工作,主持制定幷負責實施聯邦科研促進計劃。還成立了由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科研促進政策協調委員會和技術政策協調委員會。此外,瑞士聯邦政府還在財政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保證對基礎研究領域有足够的投入,在科學家自選課題領域加大資助力度,爲科學家創造了更加寬鬆的環境。同時,瑞士聯邦政府將生物學、微生物學、醫學等生命科學列爲對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戰略意義的研究領域,幷重點保證這些科研項目得以順利實施。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 趙劍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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