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6日電/對代客境外理財一直摩拳擦掌的外資銀行又迎來了一利好消息。據北京現在商報報導, 15日,銀監會官方網站發佈消息稱,銀監會受理中、外資銀行對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申請,實行統一的準入標準。
代客境外理財
中外銀行準入標準統一
在《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近3個月後,銀監會昨日又發佈了關於《辦法》有關問題的說明。
銀監會表示,《辦法》自2006年4月17日出臺後,中國銀監會積極進行組織和協調,大力推進《辦法》的實施。針對部分外資銀行對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申請條件和程式等提出了疑問,銀監會表示,符合《辦法》要求的中、外資銀行均可以申請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外資銀行申請開辦的業務應以中國政府履行世貿組織承諾中已開放的地域和業務對象為準。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外資銀行的申請進行受理和審批。
但外資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也受到一定限制。銀監會規定,具有經營人民幣業務資格的外資銀行,如取得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應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購匯額度後,受投資者委託以人民幣購匯辦理代客境外理財業務。中國銀監會依據《辦法》同時受理中、外資銀行對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申請,實行統一的準入標準。
業內人士認為,銀監會的這一說明標誌著中外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已經進入了實質性操作階段。
蛋糕誘人 中外資銀行明爭暗鬥
對中外銀行而言,代客境外理財絕對是一塊誘人的蛋糕。據了解,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平穩發展,境內居民個人和機構持有的以銀行存款為主的金融資產快速增長,截至2006年3月底,境內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餘額已達到31.8萬億元,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餘額已突破16萬億元,境內居民個人和機構的資產管理需求日益增長。但是,目前境內機構和居民個人投資渠道相對狹窄,難以利用國際金融市場優化資產配置,分散投資風險,提高資金收益。所以,投資者大多急切盼望銀行能早點推出境外理財新業務。
面對同樣的準入標準,不少中資銀行已經在暗中開始布陣,但態度卻比較謹慎。一家國有銀行相關負責人認為,《辦法》短期內不會產生重大影響。因為目前雖然放開了國內居民和企業的境外投資,但投資者不僅要面臨資金託管帶來的投資風險,而且必須承擔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所以投資者不會輕易嘗試。
外資銀行的表現卻比中資銀行顯得更為積極也更有優勢。東亞銀行個人業務部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與中資銀行相比,外資銀行具有多年的海外投資經驗,在產品運作管理上具備優勢。而《辦法》的實施,將為外資銀行今年底對內地企業和居民全面開展人民幣和外幣業務做好鋪墊。
投資者:關注收益更要警惕風險
《辦法》的實施又為投資者打開了一道通向國際資本市場的大門,意味著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需求向銀行提出申請,透過銀行向外管局申請購匯額度進行海外投資。而此前居民、企業只有在從事出國旅行、留學、商務旅行等活動或者進行進出口貿易時才可以申請購匯。
同濟大學經濟與金融係教授陳飛翔提醒廣大投資者,切勿忽視投資風險。他認為,投資者採用人民幣投資,涉及到人民幣成本兌換外匯、外匯投資、外匯收益兌換人民幣的過程,這其中不僅包含市場風險、利率風險,還涉及匯率風險,因此投資者應按照資產組合多元化、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理性投資。
業內人士指出,由於代客境外理財是新業務,對於國內銀行界而言還很陌生。與現在國內銀行推出的諸多人民幣理財業務不同,境外理財多涉及國際金融市場的資本運作,風險方面受國際市場的影響較大,這就更能考驗商業銀行防禦風險、應對風險的能力。儘管《辦法》要求商業銀行購買境外金融產品,必須符合中國銀監會的相關風險管理規定,而中國銀監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風險進行監管,但落實到每一筆具體業務上,如何設計富有吸引力的產品組合,如何有效地控制風險,則是商業銀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必須解決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