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3日電/陳水扁“御醫”、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介入SOGO經營權之爭、並收受李恆隆近二百五十萬元的禮券,並將禮券轉贈扁妻吳淑珍,卻與吳淑珍一樣,獲不起訴。
中國時報報道,依據台北地檢署發布的新聞資料,黃芳彥收受李恆隆的禮券,時間是二00二年九月廿五日老爺酒店餐會之後,禮券是分七、八次交付,每次金額約廿萬元至卅萬元之間,李都是透過司機輾轉放到黃的辦公桌上的。
依據黃芳彥的說詞,收受李的禮券,是因李恆隆原本將他歸類馬永成的同夥,對他懷有惡意;為了化解李恆隆對他的誤解,不讓李感覺拒他於千里之外,所以暫將他所贈的禮券收放。
後來因為有使用“需要”,就持之花用,並分贈他人,黃並說,因禮券不是李恆隆親自送的,以後見面他也未特別提起,並未要求他將禮券轉贈吳淑珍。
不過黃從收受禮券到使用,並未相隔太久,從二00二年九月廿五日以後收下禮券,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就開始大量使用,到二00四年十二月八日,他分卅八次共消費了二百一十九萬三千八百元。
這二百多萬的禮券,黃芳彥都是在SOGO忠孝及敦南館消費的,買的都是名牌,尤其對萬寶龍及寶格麗的手錶及皮件、袖釦情有獨鐘,五個月內就買了五個手錶,最便宜的也要七萬多元,貴的廿七萬餘元。
此外還買了相當多的磁器,衣服及皮件,消費品目裡還有兩次是購買女用項鍊、手鍊,一次買了八萬三千多元,一次十一萬七千餘元。
黃芳彥介入太百案,並收下鉅額禮券,竟未被起訴,是因為檢方認為他本身是新光醫院副院長兼麻醉科主任,沒有公務員身分,且他只是參加二次餐敘,藉以調解紛爭,而且兩次餐會,他都是處於被動而非主動立場,並沒有發現有協助遠東集團或寒舍公司取得經營權。
檢察官認為黃芳彥明知李恆隆對其別有所圖,卻仍泰然收下厚禮,心態可議,但尚未發現其有任何犯罪嫌疑,所以他的部分簽結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