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4日電/今年是“十一五”的開局之年。中國正處於改革的攻堅階段,在當前以及今後一段時期,各種既得利益群體的博弈將更加膠著、尖銳化,從而導致中國的改革路徑可能表現爲螺旋狀前進的形式。贏週刊文章稱,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延伸到多個領域和層面、幾乎産生複雜而深遠之影響的“改革進退論”,便是一例。中國改革在“深水區”中前行。有必要梳理改革取得的成就,探討面臨的新問題。重新抬頭的“國進民退”潮,便是當前涌現在不少壟斷性行業、關乎廣大民營企業的命運乃至中國經濟未來走向的一道新命題。
文章稱,自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以來,中國就開始對一些壟斷性行業進行第二輪改革,其導向是放鬆管制,在可能展開競爭的領域儘可能多地引入競爭。加大競爭性領域的開放力度,打破壟斷行業壁壘,從那時開始便被定爲市場經濟的改革原則。但是,最近一兩年以來層出不窮的民企投資“陷阱”之案例,說明這一原則幷未真正滲入經濟和社會體制的機理中。於是可以看到,在强大的既得利益群起反攻之下,熱血沸騰地進入壟斷行業“淘金”的民企們落入一個個“陷阱”,紛紛丟盔弃甲。中瑞、中馳兩大財團虎頭蛇尾的現狀,民營油站被迫委身國有油企,溫州炒煤團哭撤山西,民營鋼鐵企業戰戰兢兢,民營航空公司雷聲大雨點小,這一個個充滿民企的血和泪的案例便是新一輪“國進民退”潮的具象化。
文章分析道,企業應該不分國有、集體、民營等各種所有制形式,而在市場中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這在中央决策層的層面上早有共識。“十一五”規劃提出的“效率與公平幷重”、“先富論”讓位於“共富論”,更凸現了中央决策層的態度。爲民營經濟的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也在法律法規上有衆多的條文描述。然而,爲壟斷企業度身訂做的制度沒有絲毫被打破的迹象。
究其成因,一方面,中國壟斷行業的産權結構、治理結構、規制結構等方面的改革時至今日仍未啓動,使得競爭無法實質展開;另一方面,在壟斷行業改革中,政府不斷從直接經營活動中退出,競爭性的市場不斷被引入,同時外資等多種所有制形式的企業開始進入市場、參與競爭。在這個市場逐步擴展、行政力量逐步收縮的過程中,殘存的行政力量和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的市場影響力的混合,導致那些具有一定的自然壟斷特徵的産業得以在市場和行政力量的雙重保護中運行,這就構成了中國當前反壟斷的複雜格局。
中國壟斷行業的改革至今,很多深層次問題的解决更多依賴于相關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成功。到目前爲止,中國的以引入競爭爲主題的壟斷行業改革仍然是在設計和塑造競爭。電信行業的幾次分拆和重組,都沿用這種思路。其實,競爭從來不是設計和塑造出來的,關鍵是禁止歧視性進入規制,以及政府逐漸退出利益鏈條。從當前看來,後者可能是引發新一輪“國進民退”潮的重要原因。部門利益以及依附于此的集團利益,不願放弃依靠行政壟斷權力以獲取巨大潜在收益。爲了維護國有資産的權益,政府在某種意義上被迫以强化壟斷來自我獲利;壟斷性國有企業亦可能會利用這一點來“挾持”政府,集體反攻民營企業。
文章指出,新一輪“國進民退”潮,重新成爲橫亘在中國經濟改革徵途中的一道新命題,將中國置於一個特殊的關口。壟斷行業壁壘遲遲不能打破,來自國企和政府方面的壓力正向民企急速聚攏,讓民企頗有隨時傾舟之險。進一步扭轉利益分配和利益保障失衡的傾向,這關係到中國經濟未來走向的成敗,關係到改革能不能繼續喚起人們的信心。因此,决策者應當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氣,用刀削掉自己多餘的把兒。唯有解决此一新命題,中國經濟方可繼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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