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6日電/曾看到過一個地方官員與環境保護者之間的激辯對話:環境保護者說,地方官員祗重經濟發展,不顧環境惡化,應該减慢速度先搞環保;地方官員說,你們就知道自然生存的權利,爲什麽不考慮人們生存的權利,貧困者如何能去餓著肚子搞環保?
中國産經新聞文章稱,單獨去看環境保護者或地方官員的觀點,似乎二者都有道理。環境保護者從經濟社會可持續性發展的角度出發,希望把環境保護放在首要地位;地方官員則從地方經濟發展的角度,從改善人民生活的角度出發,認爲應該“先發展,後治理”。但結合雙方的觀點後我們就會發現,二者均有所偏頗。這位極端的環境保護者認爲要减慢發展速度去先搞環保,是把環境保護與産業發展對立起來;而這位地方官員“餓著肚子搞環保”的理論,更是把産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置身于“相克”的對立境地,錯誤地認爲要搞建設就必須捨弃環境保護。
文章表示,之所以會出現地方官員與環境保護者“水火不容”的對立情緒,主要還是因爲雙方仍然在用過去傳統的觀念看待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傳統觀點認爲,經濟發展必然要導致污染,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是相克的、矛盾的,環境污染與生態惡化是人類發展經濟的必然結果,要發展經濟就必須承受環境污染的代價,否則經濟就失去了發展空間。
於是,在經濟增長成爲各國重要宏觀經濟目標的情况下,上述理論成爲包括部分發達國家在內的許多工業國家發展中破壞環境的“正當”理由。經濟發展歷程中的成功工業國家幾乎都採取了“先發展經濟,後治理環境”的方法。但這幷不能作爲後起國家借鑒的樣板。當時各發達國家是在資源禀賦相對充足的情况下實現經濟快速發展的,經濟發展及人口擴張對環境的壓力相對較小,而環境威脅則是潜在的和長期的。
現在的情况是,世界經濟發展經過上百年歷程,環境資源供給相對减少,而對其需求却在不斷增加,環境所面臨的壓力增大了。人類經濟發展所能够消耗的資源在减少,環境資源的稀缺性日益突出。因此先發展後治理的道路已走不通了,所以說不保護環境資源,經濟根本無法實現發展。
文章指出,2006年,是中國“ 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在國家新的五年規劃中,環保因素已經成爲産業發展成敗的重要指標。中國的産業經濟面臨著可持續性發展的新願景。通過結構調整和注重循環經濟,運用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爲本的理念,産業發展正經歷著與環境保護“相伴相生”的里程碑時期。
那麽,在中國産業高速增長的新時期,如何保持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如何在促進産業經濟增長的同時,確保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如何讓環境保護不再成爲産業發展的“相克”因素,而成爲産業增值的“相生”因素?如何讓環保成爲産業經濟增長中的價值要素?産業的高速增長如何成爲地方政府、企業、環境保護者和普通百姓“皆大歡喜”的事情?這些都是中國産業界、環保界和社會關注的問題。
實際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幷不矛盾,兩者之間完全可以“相伴相生”,協調發展。我們可以將環境保護納入經濟發展體系之內,將其作爲一種産業來經營,使經濟主體能够從治理污染、保護環境中受益,與其利潤最大化的目標相一致,使保護環境成爲人們一種自覺自願的活動,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從相克到相生的轉變。
文章强調,要找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結合點,“經濟發展是硬道理,環境保護是硬要求。”對傳統環境保護制度進行揚弃,將經濟政策與手段引入環境保護之中,實現環境保護制度的創新,研究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共生策略,應是未來産業發展與環境保護政策的重要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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