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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為貴,富士康與《第一財經日報》的案子在“互相尊重”下告一段落。 |
中評社香港9月3日電/轟動台海兩岸的富士康控告上海《第一財經日報》一案,最終以和氣收場。富士康與《第一財經日報》今天發表共同聲明,強調基於“建設和諧社會、充分尊重新聞從業者的社會職責、保障企業正當權利之目的”,富士康撤消對《第一財經日報》的控訴。
聲明全文如下:
第一財經日報社與富士康科技集團(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聯合聲明
基於建設和諧社會、充分尊重新聞從業者的社會職責、保障企業正當權利之目的,經第一財經日報社與富士康科技集團(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磋商,特就雙方自2006年6月以來的報道及訴訟,發表以下聯合聲明:
一、第一財經日報社對富士康科技集團為中國經濟發展做出的貢獻表示尊敬,並期待其未來為提升中國產業競爭力做出更多的貢獻;
二、富士康科技集團對《第一財經日報》這份中國有影響力的財經商業報紙表示尊敬。新聞媒體對富士康科技集團的監督是善意的;富士康科技集團將一如既往地與國內外媒體建立良性溝通機制,尊重新聞工作者行使職責的權益,並對國內外媒體的關注表示歡迎;
三、雙方共同認為,媒體當尊重企業正當權益,企業應尊重媒體正當合理的社會監督職能;
四、基於上述認識,雙方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本著“和諧發展,善意解決”的精神,富士康科技集團同意就《第一財經日報》相關訴訟案自本聲明發布日即撤消;
五、雙方對該事件給對方所造成的困擾互致歉意;雙方同意攜手合作為創建和諧社會,並增進勞工權益而努力。
第一財經日報社 富士康科技集團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
聲明日期:200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