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7日電/《新京報》今天發表社評說,9月15日,北京市衛生局發佈最新一期《健康播報》稱,市衛生局正在與市運輸管理局聯合制定《北京市計程車駕駛員定期體檢管理辦法》,凡體檢不合格人員一律不得從業。但是,“下課”的哥病癒後可再上崗。
社評說,這一規定的出發點,可以說是基於關心和愛護的哥的身體健康,因為計程車司機中脂肪肝、高血脂、高血壓、高血糖、肝功能異常等疾病的發病率較高,而很多司機卻渾然不覺。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些計程車司機患有傳染病,還會影響公眾的生命健康安全;而個別計程車司機在工作狀態中的猝死,也會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但是,正如北京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所說,該《管理辦法》也相當於計程車司機的一個准入門檻。這樣一來,會不會有一些計程車司機因邁不過這道門檻,而“下課”之後就業無門?
按照國家職業勞動衛生的相關規定,對不同行業有不同的勞動衛生保護。對計程車司機建立體檢制度,相當於為這一行業的從業人員提供了部分勞動衛生保護,但首先應當在規則的制定上,注意科學性與人文關懷的結合。比如,這個規則應當詳細制定哪些病是需要就醫而不能繼續工作的,或者疾病發展到什麼程度才不能繼續工作。細則是否完備,將直接關係到計程車司機的權利維護。
社評表示,另一方面,哪些病又是可以考慮讓司機帶病工作的。像脂肪肝、高血脂、高血壓、高血糖、肝功能異常這些病既不傳染,又可以通過服藥控制,司機患了這些病是不是就不能繼續工作?從人文關懷和計程車司機的生計出發,對一些疾病是不是也可以從寬考慮?因為,關心司機的健康只是一個方面,而只有疾病嚴重到影響行車安全,危及司機、乘客、其他車輛和人員的生命,才能被視為一種臨界的准入門檻;否則,就可以放寬要求。
與此同時,讓司機體檢的制度既然是一道從業門檻,就得替司機作更為周全的考慮。萬一被這道門檻卡下後,怎麼更好地解決他們的出路?這種出路表現在各個方面。其一,儘管司機病癒後能上崗,下崗後的職位是否還會為他們預留?在職業競爭如此激烈的今天,下崗後再能順利上崗,是很困難的。其二,司機萬一查出規定不能上崗的疾病,需要下崗醫治,他們下崗後的生活怎麼辦,有沒有具體而又合理的失業保險或救濟管道?其三,對那些萬一治不好病的司機,或確實如規定所說不能上崗的司機,能不能幫助他們走好再就業之路?
社評說,的哥體檢是一件好事,可是,這會不會又成為他們的另一種經濟負擔?比如,如果要年年體檢,這筆費用誰出?如果讓的哥自己出,無疑會加重他們的負擔。而為了躲避這種負擔,可能就會演變出各種辦法來抵制和矇騙體檢。最終,既對司機不利,也對乘客不負責。如果讓計程車公司出,政府是不是該出面協調,並且保證不因此而最終轉嫁到的哥身上。
當然,人們也有理由擔心,這種體檢制度會不會演變成相關部門向司機尋租的一種“正當理由”。從現實中發生的一些事情來看,不少良好的制度的確會在執行中被扭曲,甚至成為一些部門謀利的工具。因此,當體檢成為一種制度之後,就必須注意不能因此加重計程車司機的負擔,更要注意不能給相關管理部門提供向司機尋租的機會。對此,制定該管理辦法的部門,必須有清醒的認識,以防患於未然。
社評表示,基於上述考慮,對計程車司機的健康體檢和以身體健康為准入證的做法,還需要更科學合理的設計,並且要謹慎推行;否則,就會傷害很大一批人。好的管理和政策應有利和方便公民就業與行業發展,這是制定政策者需要遵循的基本常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