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9日電/律政司認為梁惠淇騙取綜援判刑過輕而申請司法覆核,屯門裁判法院昨日仍然維持入獄8個月緩刑2年的原判。社會福利界紛指判刑太輕,難起阻嚇作用。
香港《文匯報》今日發表社評認為,律政司應該堅持上訴,鮮明地顯示政府和社會對打擊欺騙綜援行為不會善罷甘休的堅決態度。在法庭一再輕判騙取綜援個案,變相鼓勵一些人濫用公帑的情況下,政府堅持追究到底的立場,可以在社會上發揮一種警醒和阻嚇作用,防止更多的人濫用寶貴的社會福利資源。
昨日法官的判詞指被告與其他騙取綜援案相比不嚴重,被告的實質收益亦不多。但是,被告存心訛騙綜援,並因此度過一段並非綜援家庭所應有的逍遙生活卻是不爭的事實。被告這邊廂以與丈夫失去聯繫、須獨力照顧兩個女兒為借口,得以逃避參與自力更生計劃,還可每月額外獲得225元單親補助金;那邊廂和丈夫一年內外遊9次,連許多身家豐厚、事業有成的人士也嘆為觀止。
社評批評,如此濫用綜援,根本失去綜援是社會最後安全網,保障最基本生活需要的原意。對如此刻意欺騙綜援的行為,法官竟以特殊案例從輕發落,難道是想再次證明「領綜援真的好過打工」嗎?近年來,欺騙綜援的個案有不斷惡化的趨勢,政府已經透過加強資產審查和家訪,聘用退休警採查證等手段,想方設法堵塞綜援制度的漏洞,減少濫用綜援的可能。但是,法院對於刻意欺騙綜援者屢屢輕判,大大增加政府防範濫用綜援的難度,也令各方面為此所作的努力付之東流。
早前,屯門法院對梁惠淇刻意欺騙綜援僅判入獄8個月緩刑2年,已經引起社會眾口一辭的不滿。因為,如果成年人在百貨公司偷竊價值超過壹仟元的物件,也要判處坐牢。社評認為,屯門法院在覆核該案時繼續維持原判,等於再次向社會傳遞錯誤的訊息:欺騙綜援行為不過小事一樁,可以輕易逃避法律的懲罰。這樣的判決,不但對刻意欺騙綜援者起不到阻嚇作用,反而誘使更多有心人有樣學樣。政府理所當然應該追究到底,以向社會傳達正確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