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醞釀土地調控“路綫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5-24 06:28:38  


  中評社香港5月24日電/“接下來的國土宏觀調控,主要就是針對5月20日結束的全國土地大督察中發現的突出問題。”5月22日上午,國土資源部一位官員强調,對於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爲“肯定會嚴肅查處”,幷責令限期整改。 
 
   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表評論說,而在這背後,一個有關國土資源宏觀調控的“路綫圖”正在醞釀之中。而國土資源部官員解釋,這輪土地宏觀調控與第一輪不同的是,“更具體,且更注重落實問題”。

  土地閘門把得更嚴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正在爲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忙碌不已。幾天前,他剛剛主持了一個重要會議,專門研究修編工作。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是國務院領導多次强調、全國上下非常關注的大事,應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鹿心社在會議上强調,各部門要通力配合,分秒必爭,力保任務的完成。而按照原定計劃,今年6月底前國土資源部要完成規劃綱要幷上報國務院。

  “規劃是供應各類用地的基礎和前提。”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一位專家指出,儘管各地報上來的用地方案中均强調規劃的神聖,“但現實幷非如此,很多地方還是通過各種方式來突破規劃”。

  所以,搞好規劃修編工作,利用規劃來嚴格限制用地,正是即將推出的國土宏調措施的首要內容。

  同時,針對一些具體工作,國土資源部還將出台相關措施。

  其中,對於圈地主體——開發區——的盲目新建和擴大行爲,國土資源部將定期公示其土地定界,嚴格開發區擴區、改變區位和昇級的審批標準,“加强對工業集中區的用地管理。”

  不僅如此,國土資源部還將加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新增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和批後檢查,幷出台新的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項目目錄,其中,對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發展規劃和市場准入標準的項目,不予供地。

  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地方政府的圈地行爲,“往往與政績觀、GDP有關”,爲此,國土資源部將進一步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管理,探索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和經濟指標體系,充分發揮土地價格、稅費在調控土地供應中的杠桿作用。

  對於村鎮建設用地,國土資源部也將出台新規。而按照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專家徐雪林的統計,目前我國村鎮建設用地總量是城市建設用地總量的4.6倍,且用地佈局散亂、分散無序,粗放利用現象嚴重。

  而對於一直强調的耕地佔補平衡工作,國土資源部還將出台補充耕地數量質量按等級折算的考核辦法。

  國土資源部還要繼續加强房地産市場土地供應調控。即根據居住用地價格變化狀况,調控。加大對中小戶型、中低價位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應,嚴格控制低密度高檔住宅土地供應,繼續停止別墅類用地供應。

  “總體來看,土地閘門肯定會把得更嚴格。”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人士强調。

  新型徵地制度擬出

  文章稱,對於各界廣泛爭論的徵地制度改革,國土資源部在新一輪土地調控中也將出台相關配套措施。

  國土資源部希望建立從源頭上預防問題發生的長效機制,維護被徵地農民的權益,促進農村穩定。

  按有關官員的說法,其目的是解决當前徵地工作中存在的補償標準偏低、隨意性較大、同地不同價等突出問題。

  據悉,舊的徵地補償辦法,以具體地塊的平均畝産值倍數來計算補償費用,這不僅使補償費用偏低,而且相鄰地塊的徵地補償往往因用途不同而相差很大,隨意性也較大。而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綜合考慮被徵收耕地的類型、質量、等級、區位等多種因素,計算徵地補償費用更加精確合理,有利於保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據透露,接下來,國土資源部將會同國務院法制辦起草《土地徵收徵用條例》和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建議,根據試點經驗,建立一種新型的徵地制度。

  “關鍵是如何賦予被徵地農民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申訴權,規範政府行爲,建立徵地管理、徵地事務、徵地裁决相分離的徵地程序。”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的一位專家說。

  據介紹,國土資源部傾向於一個被稱爲“徵地補償費預存制度”模式。其核心是徵(用)地單位在將用地報批材料報給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之前,要把預計需要的徵地補償款(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足額預先存入徵地補償款專戶,確保徵地補償款能及時足額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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