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保低”應爲重中之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10 06:41:52  


  中評社香港7月10日電/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拉開序幕。這一改革的宗旨是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努力緩解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

  南方都市報文章稱,據悉,有關部門正在制定一個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見草案初稿,它以“調高、擴中、保低”爲紅綫,涵蓋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對分配秩序的規範整頓。而在“當前較爲緊迫的問題”中,首當其沖的則是“保低”。草稿提出的改革措施包括: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對城鄉特困群衆的救濟救助工作力度;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

  文章表示,以“保低”作爲收入分配改革的重中之重,基本抓住了問題的要害。20世紀80年代後期以來收入差距逐漸擴大,其中不乏合理的成分,但民衆不能接受政府控制資源、權力扭曲市場所導致的收入不公平。這種不公平在低收入者一端表現爲,國有企業工人下崗時無從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權益,下崗就意味著失去一切;沿海新興工業城鎮的勞工不能在其長期居住的城鎮享有政治與社會權利,無力與雇主進行討價還價,因而其工資水平被壓制在較低水平,在建築、服務等行業,則經常被雇主拖欠工資。

  正是由於權益的匱乏,從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在城鄉差距依舊存在且呈現擴大趨勢的同時,城鎮內部的收入差距擴大,城鎮出現了一個數量不小的貧困群體。這個群體主要由下崗失業工人及新進城的部分外來人口構成。而這部分人口很難獲得必要的社會保障。城鎮早就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但這種保障主要由單位承擔。然而,城鎮最貧困的人口通常是沒有單位的。於是,最需要社會保障的人,反而未被城鎮社會保障制度有效覆蓋。更不要說在農村,社會保障幾乎是空白。

  文章指出,要讓民衆普遍享受增長的好處,讓低收入群體享有基本的體面與尊嚴,塑造一個大體公平的收入分配秩序,大體可從兩個方面入手。

  首先,按照自由原則,構造一個健全的、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幷通過必要的制度變革,保障勞工的權利。對於低收入群體,政府的幫助、社會的救濟是必要的,但面對龐大的低收入人口規模,任何外部幫助、救濟的作用都是有限的。解决問題的關鍵仍是藉助市場的力量,讓處於貧困狀態的人們能够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自己的命運。保低,先得從縮小低收入群體規模、使之向上流入中等收入群體開始。

  政府爲此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建立一種可以讓人們享有平等機會的基礎性制度。即維護統一的全國勞動力市場,讓農民可以爲了追求的幸福而自由地流動。廢除城鄉二元分割的戶籍制度,讓已經流入城鎮的新興工人和市民在其長期居住地享有充分的政治與社會權利,使他們可以影響當地公共政策,推動當地的行政、司法機構在其權益遭到侵害時,能及時地提供有效救濟。在這樣的制度框架下,大多數低收入群體有可能通過自己的努力提高收入。

  在此基礎上,討論社會保障制度才是有意義的。文章認爲,要使社會保障制度真正發揮其應有作用,就得擴大保障體系的覆蓋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全民保障。真正做到這一點,當然需要時間,但政府現在就應當明確確定這一目標,幷制定出大致的時間表,從財政上進行必要安排,幷探討全民保障體系的可能模式。這樣一個覆蓋全面的平等的社會保障體系,乃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內在邏輯要求。低水平的全民保障要比部分人口享有高水平的保障、部分人口無保障要公平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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