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加強執法教育 遏制高空擲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24 10:23:35  


  中評社香港7月24日電/繼前天旺角及深水步先後發生兩宗飛剪落街傷人事件後,昨日牛頭角樂華南村再有高空墮下鐵枝擊傷15歲男童,屯門友愛村亦發生擲下一袋垃圾擊傷女子事件。兩日四宗高空擲物傷人事件,說明這種罔顧他人生命安全,甚至將途人當“活靶”殘害的恐怖行為,已成為本港社會駭人聽聞的一大禍害。 

  《文匯報》今日發表社評說,高空擲物愈演愈烈,與懲處這種行徑的法例和措施過於寬鬆,以及執法不彰關係密切。政府應收緊有關法例和措施,警方亦應加強監控和執法,揪出元兇嚴加懲處,以收阻嚇之效。同時,當局應通過一些真實的個案,顯示高空擲物的危害,對市民進行教育,並鼓勵市民舉報,包括設立熱線和獎金制度。在公共屋村,兒童露天遊樂場應盡量避免設立在能發生高空擲物的地方。 

  社評說,高空擲物屢次發生,已經演變成無論是菜刀、木棍、木櫃、洗衣機和電視機,均可能從天而降。前日飛剪傷人案插中78歲老婦天靈蓋,昨日牛頭角樂華南兩次擲下鐵枝傷人,不排除有將途人當“活靶”襲擊,以滿足報復社會的變態心理作祟。這種有預謀的高空擲物行為,針對的是毫無心理準備的無辜途人,與恐怖分子實施的針對平民的恐怖襲擊無異。這將使得每一個行走在街頭巷尾的市民與遊客產生恐懼,嚴重損害香港的社會治安與文明形象。高空擲物,一次都嫌多,政府應收緊法例加重刑責,而公屋居民一次高空擲物即須扣滿分逼遷。 

  高空擲物傷人案之所以屢禁不止,關鍵在於這類案件“從天而降”,其隱蔽性與偶然性非常強,不僅在案發時難以找到第一現場,案發後的舉證工作也非常艱難。對此,警方不應將其僅當成一般的治安案件,做一些走過場式的調查,而應將其列為重案,進行重點偵破。有關部門應該充分發揮科技力量,在高空擲物的黑點多裝閉路監控電視,用“電子眼”代替人眼來捕捉高空擲物黑手。 

  社評認為,高空擲物案件頻發,反映在香港這樣一個物質高度豐富的社會裡,少數市民的公德意識仍有待提升。當局除加大執法力度外,還應加強公民教育,讓市民認識到奉公守法的重要性,認識到在任何情況下,都絕不容許威脅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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