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每條救濟管道都應發揮最大功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24 12:00:49  


  中評社香港7月24日電/《新京報》今日發表社評說,據媒體報道,安徽省潁上縣農民王家玉,創辦了一所尚未得到教育部門驗收合格的“非法”孤殘學校兼福利院,儘管當地民政部門給予了資助,但學校的運行仍然艱難。

  社評說,王家玉的行善陷入困境,這種現象並非少見,在複雜的現實面前,個人的道德力量是微薄的。誠如阜陽市民政局局長所說,王家玉這樣做是“超能力”的愛心行動,他對老漢的“超能力”可能要讓政府收拾“殘局”的擔憂,也不是沒有理由。

  一個並不富裕的老農,其擁有的資源當然有限,不可能無止境地收養殘疾兒童,肯定會到“超能力”的臨界點。相比之下,政府的力量是巨大的,因為其具有任何個人和團體無可比擬的組織能力,也掌握著任何個人和團體無可比擬的社會資源。因此,對王家玉們“超能力”的善舉,只有政府才能承擔,如果王家玉的家庭福利院維持不下去,政府收拾“殘局”責無旁貸。

  社評指出,但政府也不是全能的,因此一個文明的社會,總利用良性的制度和文化,鼓勵個人和團體投入慈善事業。政府要做的事,是如何引導各個救濟管道發揮最大功效。在這些救濟管道中,政府救濟無論何時都是最主要的。個人救濟孤殘兒童是出於道德的選擇,政府救濟孤殘兒童則是責任所系。

  就王家玉個人所辦的家庭福利院而言,當地政府最明智的做法是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王家玉的支援,使這個孤兒院兼孤殘兒童學校儘快走上正軌,而不是指責他收養了縣境以外的孩子。傷殘、聾啞孩子被拋棄,無法一一甄別其出生地,也沒有必要去甄別,就如民政部門的救助站一樣,它有義務對轄區需要救助的人提供幫助,而不能將其戶籍作為能否接受救助的附加條件。

  社評說,如果王家玉的福利院兼特殊學校,因為達不到標準或者因為資金匱乏而停辦,難道當地政府對這些孤殘兒童的責任,就隨之可以推卸掉嗎?顯然不能。

  如果像王家玉這類社會力量退出收養、教育孤殘兒童領域,政府付出的成本將會更大。不能因為王家玉將這些孩子集中在一起,有了新聞效應,當地政府才不得不承擔某種責任,以此對輿論有所交待;而這些孩子一旦散失無人看管,政府的責任也就可以隨之分散、稀釋,這顯然不行。

  對這所沒有達標的特殊學校,應當像一些城市妥善處理農民工子弟學校那樣,在城市的公辦學校不能完全容納農民工子弟時,用政策和資金扶植農民工子弟學校改善辦學條件,這是一種符合實際的做法。

  社評說,當地政府完全可以拿出一筆款項,改善王家玉的辦學條件,甚至完全可以將其納入義務教育序列。而王家玉的前期投入如何處置,可以和他商議,作為捐資助學或佔有適當股份。

  從明年開始,安徽等中部地區的縣城以下(包括縣城)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除學雜費,孤殘兒童、少年則可以享受免費教科書等更大優惠,而這部分經費,在穎上縣這樣的經濟欠發達地區,主要由中央和省財政支出,何樂而不為呢?一個人口大縣,辦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在政策上和資金上不應有障礙。而學齡以前的孤殘兒童,可以依照辦特殊學校的辦法,辦一所完全由政府管理的孤兒院,或者繼續由王家玉管理,政府提供適當資助。

  社評表示,地方政府既然不能包辦一切,就應該充分利用政策、法律和社會各界力量,盤活各種資源,使每條救濟管道發揮最大的功效。這是最明智,也是最現實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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