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8日電/人民日報海外版台島夜話今日刊登文章說,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二度約談臺北市長馬英九,主要是查問馬市長的公益捐款內容。在此之前“查黑中心”曾傳訊市長夫人周美青,也查證馬英九多次捐款給弱勢團體的記錄。“查黑中心”澄清,再次約談馬市長並非發現犯罪事證,而是馬英九在首次被約談之後,向外界道歉、捐款,情況有了變化才再度約談。並且透露,市長辦公室所提供的三千多張原始憑證中,未發現有馬市長及其家人的消費記錄,全案被告迄今只有市長辦公室秘書余文一人。
文章說,似乎本案的調查是朝著對小馬哥有利的方向發展,但是馬英九未敢掉以輕心,二次應訊有律師陪同,到了中午偵訊結束,馬英九笑容滿面的面對記者,和他首次接受訊問後的嚴肅表情判若兩人。馬英九對記者表示,他尊重“司法”的決定,已做了最壞打算。所謂最壞的打算就是“查黑中心”偵結完畢後,以“貪瀆”罪名起訴馬英九。馬英九再三聲明,如果被起訴,依黨的條例,他將不能擔任黨主席的職位,由中國國民黨第一副主席代理。
馬英九一旦受到起訴,他將雙雙辭去黨主席及臺北市長,跟著很可能失去參與2008年“大選”的機會。黨內不少同志認為,這等於是被不合理的司法制度和國民黨的規定扼殺而渾然無所反應,代價太高了,十分不智。有人建議,馬主席在有能力改變黨內規定之時,及時修改,先將本案交付黨內廉能委員會調查,如結果屬實受到彈劾,才接受停權處分。又有國民黨籍“立委”提出,馬英九如遭起訴,也不必影響到2008年“大選”資格,他還是可以代表泛藍競選。
文章指出,至今馬英九未同意這種為自己量身訂做、修改黨內條款的建議。於是又出現另一種譏諷的聲音:明知不合理的制度可以殺人,手中握有權力不去更改,一任制度繼續殺人,更何況殺了自己,這樣的領導人不如提前出局。
乍聽這話似乎有些道理,臺灣各界早有批評馬英九“老實過頭”、“書呆子”的言論,“特別費”花不完又傻乎乎地存入帳戶當財產申報,被人指責侵佔公款,這種“呆瓜”想在臺灣政治環境中存活,真的很難!
可見馬英九從政數十年,的確一直在身體力行保清廉、反貪腐的信條。“特別費”是一條不合理又有漏洞的規定,不幸因藍綠惡鬥,馬英九第一個被拿來祭刀。他大可效法陳水扁,提出一審有罪才下臺的權宜之計,把政治風險降到最低,輕易就拖過2008年“大選”。但是那樣做,馬英九和陳水扁又有什麼分別?都在說一套做一套的欺騙民眾,那才是臺灣人真正的悲哀。
國民黨內有被起訴就停止黨權的規定,目的在自清,建立全黨清廉守法的形象。目前有好幾位國民黨員先後被起訴,他們不一定都辭去公職,但都接受了停權處分。馬英九如果在未被起訴之前趕忙更改這項規定,將無以服眾,又如何面對那幾位受到停權的同志?可以諒解國民黨內的迫切心情,馬英九若不能出來競選,又有誰可以領導泛藍在2008年奪回政權?
但是建立法治、剔除不合理的政策規定是要付出代價的,有時要付出昂貴的代價,否則處處因人制法,它的下場是持續的腐化下去,永無休止。
文章總結,馬英九能得到近50%民眾的支持度,正因為他有一股擇善固執的“傻瓜書生氣質”。馬英九一直堅持的是一種信念,被部分人稱之為是“一場政治豪賭”,賭注是整個泛藍未來四年的政治前途。可是政黨的長遠政治前途取決於人民的信賴和選票,黨主席尊奉黨內的規定,肯定會贏得民眾的贊同。千萬不要低估人民的判斷力和智商,公道自在人心。馬英九受到調查,未必是件壞事,如果“司法”還給他清白,他的政治行情將再度攀上新高點。馬英九選擇了相信“司法”,但是臺灣的“司法”能保證它的獨立和公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