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8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日刊出題為〈陳哲男與城仲模〉評論文章說,台北地方法院昨夜裁定,准許台北地檢署將陳哲男收押禁見;這個行動可以說已遲了八個月。
去年八月,高捷弊案爆發,高雄地檢署非但坐視直接關係人陳敏賢離台,且遲遲不約談偵訊陳哲男,遑論收押禁見。隨著案情發展,高雄地檢署未收押禁見陳哲男與陳敏賢,引起社會輿論的強烈質疑。
文章指出,如今,陳哲男因涉嫌收受梁柏薰的支票被收押禁見,而若以本案與高捷案相較,顯然是輕案收押,重案卻公然縱放。對比之下,台北地檢署因支票案收押若合情理,就顯得高雄地檢署當時未因高捷案收押陳哲男確有縱放的嫌疑。
高雄地檢署可謂是「前科累累」。高雄市議長賄選案,辦到謝長廷腳前的一條線就打住,此次偵辦高捷案更是自縛手腳;那麼重大又那麼敏感的案子,讓陳哲男與陳敏賢一直逍遙在外至今,若謂沒有串供或湮滅證據的可能,孰其能信?
文章認為,城仲模未因關說真調條例覆議案而辭職,卻因緋聞而辭職,這是司法院之恥;陳哲男未因高捷案收押,卻因支票案被收押,這是高雄地檢署之恥。
「遲遲不來的正義」與「遲來的正義」對照,能不令人感慨萬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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