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4日電/ 上海某科技公司在科研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騙取國家上億元科研經費一事,經媒體報道後,再次引發人們對科研經費分配、管理、使用機制的反思。報人民日報發表文章指出,一些科研人員以課題爲幌子,發科研經費的財,已不再是個案,而越來越成爲一個值得警惕的現象。
一位大學教授最近透露,有的科研項目經費到位以後,項目主持人就可以從中提成20%,有的甚至達到40%。“有的科研提成連發票都不要,就拿到自己老婆口袋里了。”
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此風由來已久。據中國科協的一次調查,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的比例僅在40%左右。對研究所和科研人員而言,項目經費越多,個人收入越高,至於項目研究的成果幷不重要。而單位科研經費的多少,也成了考核領導的政績之一。
國家審計署不久前公佈的審計公告可謂觸目驚心:2004年度的審計發現,科研系統2個部門和45個科研單位轉移、擠佔、挪用科研經費6.69億元,另外還有13個單位把3.27億元的科研經費違規出借、對外投資甚至投入股市。
中國科技投入長期不足,然而有限的錢幷沒有全部用在刀刃上,却成了有些科研人員“圈錢”的手段。有科研人員反映,祗要跟著項目,吃喝拉撒,甚至給孩子買支鉛筆都能在課題組報銷。
科研經費令人痛心地流失著!一方面,這與中國科研經費的分配機制不完善有關,相關主管部門及其主管人員擁有太大的資源分配權和項目審批權,容易造成决策不當、資源浪費乃至腐敗滋生。而一些科研單位將人員收入與科研經費挂鈎,誘使很多科研人員拼命去爭項目、爭經費。
另一方面,對科研經費的使用監管嚴重缺位。經費下撥後如何使用,一般由項目主持人一人說了算,致使部分資金 “拐了彎”,裝進個人腰包。至於科研成果,或是凑幾篇論文對付過去,或是請幾個權威專家開個成果鑒定會,祗要“表示”到位,評審專家一般都會給開“通行證”。這樣,一些科研人員就在“科研成果”的幌子下面,輕易套取瓜分了國家寶貴的科研經費。
杜絕科研經費浪費,提高使用效益,應該標本兼治:科研項目立項和經費投入要納入公共監督之下,建立規範的評審機制和程序,進一步完善科學技術成果評價方法;同時,應該抓緊建立科研經費的追踪督查機制,對科研經費的使用情况進行專家評估,幷開展財務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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