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日電/日本政府明前提出將處理原侵華日軍遺棄在華化學武器的期限,由原來的2007年4月延長至2012年春季。中國外交部和國防部今天要求日本加快工作進程,早日干淨、徹底地銷毀日本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
據中國外交部網站消息,4月29日至5月2日,日本“日中新世紀會”會長、公明黨眾議員遠籐乙彥率該會5名國會議員對吉林和廣東兩省發現的日本遺棄化武埋藏點進行了考察,日本內閣府處理遺棄化武擔當室室長高鬆明陪同。
中國外交部和國防部主管部門負責人到現場向日本國會議員介紹了日遺化武對當地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和危害等有關情況,要求日本國會議員敦促日本切實履行在《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及中日雙邊《備忘錄》中作出的承諾,加快工作進程,早日幹淨徹底地銷毀日本遺棄在華化武。
日本媒體4月28日披露,日本外務省在28日凌晨宣佈,有關日軍遺留在中國的化學武器處理問題,由於無法在《禁止化學武器條約》中規定的2007年4月這一期限前完成處理工作,日本已向禁止化學武器組織(OPCW)提出申請,要求將期限延後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