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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迺強:《特首選舉法》中規定特首不能隸屬於任何政黨,因此根據現有法例,公民黨不可能「執政」。 |
中評社香港5月27日電/全國政協委員、時事評論員劉迺強在即將出版的《中國評論》6月號撰文,談香港的政黨與特首選舉。
文章首先指出,《特首選舉法》中規定特首不能隸屬於任何政黨,因此根據現有法例,公民黨不可能「執政」,特首選舉距今不到一年,起碼對反對派而言,問題便具有迫切性,更加不能收拾。
香港沒有政黨法。雖然客觀上香港存在了不少自稱是政黨的組織,但它們都是有限公司註冊、或社團組織登記,甚至像四十五條關注組,長期連註冊登記都沒有辦,以標準的「非法組織」存在。它們在法律上沒有特殊的政黨地位,而香港也根本就沒有任何有關政黨的立法。
文章認爲,在嘗盡了有權無責的香港特有「參政黨」苦頭之後,執政黨、執政聯盟等說法才慢慢有市場。因此,唯一較為有說服力的,大概只有「地方政黨」這一說。
「一國兩制」底下的政黨問題,並非那麼簡單,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三招兩式就能輕易解決。因為「一國兩制」是前所未有,既是地方政府,又要比聯邦制的州政府更高度自治,我們從開始到今天都沒有足夠智慧去原創性地設計出一套完整的、能暢順運作的政制模式,只有從主權國家的模式複制。最近有關香港政制發展的討論,開始迫使從中央到香港特區都要直面這個問題,並作深入的探討,而「地方政黨」這思路是值得投入精力探索的方向。
一個有政黨背景的特首和沒有政黨背景的特首,分別在於起碼理論上,前者只聽命中央和市民,而後者則有三個婆婆要服侍,使形勢更加複雜。在實際的運作中,有政黨背景的特首和沒有政黨背景的特首在絕大部分情況下,這方面的效果都是一樣的。
香港的立法會選舉,直選席位全部採分區比例代表制,這設計注定了不會出現一黨獨大,而是一個眾黨林立的局面,因而絕少有機會一黨能有效執政。
特首是否與政黨有關這問題,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但毫無迫切性。
文章最後指出,公民黨剛成立,便自命執政黨,並且力推特首要有政黨從屬,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更有趣的是親建制的自由黨也與之唱和,這更顯示出,特首與政黨關係這問題,根本不是迫切的問題,也不是市民關心的問題,而是因為這兩黨的黨魁有意參選,為其本人和本黨度身訂造的議題,其司馬昭之心,最清楚不過。這兩個政黨有此訴求,我們未必同意,但可以理解。「物有本末,事有終此,知所先後,則近道矣。」香港市民沒有必要聽它們的指揮棒,而亂了自己應走的步伐的。 |